我同事上班車禍公司不給公傷假,可以申訴嗎??

Iron_oxide wrote:
馬後炮.講的好像多懂...(恕刪)



這也不需要人家列法規打你臉吧
自己上網查或是打電話去相關單位問就知道了

只要是妳在上下班時的正常路徑途中發生事故
都是可以申請公傷的
但是只要你是在正常路線以外的地方發生意外
對不起,一毛都不會給你,也不會讓你請公傷假

比方說你平常上班只要走直線就到公司
今天你在中途突然心血來潮繞了一圈才去公司
那只要你在繞圈途中發生意外,
公司是可以連理都不用理你的

小弟公司前幾年有位同事騎車在上班途中撞到一個凹洞
連人帶車摔進路邊的水溝
在醫院跟家裡靜養的時間超過1個月
也是以公傷方式處理阿,而且薪水也照給
樓主的案例,如依法辦理,的確是無法用公傷來認定的,但如果該公司有團保,至少醫療費用除了健保給付外,應該有機會領取的,除非團保的條文中也有但書。

另外再給大家一個真實案例,某員工上班,但將汽車違停,汽車拖吊後,該員工利用中午外出去領車,但發生車禍,這案例也無法請領公傷,雖然是在上班期間所發生的事故。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1179828 wrote:
如題!!我同事因只有...(恕刪)



為什麼不能請,去勞保局下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申請書上第六點第一條明寫著"領有駕駛車種之執照駕車"。
只能看有無團保、一般保險囉...
Jack the Ripper wrote:
這也不需要人家列法規...(恕刪)



既然自己查就知道

幹嘛還打別人的臉
別人為什麼要給它打臉

好笑的是憑什麼打別人的臉也拿不出來


那我是不是也要拿"內褲反穿"來打它臉

我不只可以炮
還可以喇一堆勒
不用查網路很多人都可以打一堆了


不是嘛
無不無聊阿
管那麼大

同樣的
我的言論關它X事
也不關你的事



就像你說

比方說你平常上班只要走直線就到公司
今天你在中途突然心血來潮繞了一圈才去公司
那只要你在繞圈途中發生意外,
公司是可以連理都不用理你的


如我回你
重複一遍我的意思
是沒看我前頭回文LAG還自己以為很會喔

還是說我罵你神經病
還跟你說我罵你不需要我證明吧
然後也學你的方式說你自己去醫院檢查就知道了阿


這樣你覺得怎麼樣

將心比心啦



重點要講跟樓主講
跟我講有什麼用還私訊勒
又不是我朋友出車禍又不是沒人講過

_kazkaz wrote:
無照駕駛頂多行政責
罰個錢了事連前科都不會有
可是小學國中高中學校社會只會告訴你無照駕駛超級可惡
彷若比殺人還邪惡
被抓到直接下18層地獄似的
若好好告訴許多學生真相可以減少多少警車追逐所造成的危險性?

台灣駕照真的就只是一張紙而已
駕照考試完全不具備審核功能
這種形同虛設的垃圾證書不知道為什麼大家那麼看重
一看到他人無照駕駛彷若是社會毒瘤一樣
然則事實上大家都知道人會不會開車會不會騎車跟那張駕照一點關係都沒有


不好意思 我不認同你說的
如果駕照真的只是一張紙 不具備任何效用
那今天你要蓋房子 你敢找沒建築執照的人來幫你蓋嗎?
那個執照只是一張紙?

基本上駕照就是代表你具有該駕駛的資格
你沒那個駕照 你就不具備駕駛的資格
就那樣簡單
為何不看重?
現在在台灣很多東西你請人做都會看看有沒有執照 沒有你不會給對方做
你今天牙痛 你看牙醫 那牙齒沒有牙科執照 你會給他看?看的安心?

無照不是毒瘤是什麼?
最基本的那一張紙都不願意去擁有
那有什麼資格說自己夠資格?

再來 大家都知道要開車要去考汽車駕照(手排/自排) 要騎機車要去考機車駕照(幾cc數)

請不要把"大家都知道人會不會開車會不會騎車跟那張駕照一點關係都沒有" 合理化
只會讓我覺得你在對自己的不合理行為找理由跟藉口來合理化

你認為張紙沒必要
那你去醫院看醫生 醫生也可以不用執照囉?(那無照的罰則是立來做什麼的?)

Iron_oxide wrote:
既然自己查就知道

幹嘛還打別人的臉
別人為什麼要給它打臉

好笑的是憑什麼打別人的臉也拿不出來


那我是不是也要拿"內褲反穿"來打它臉

我不只可以炮
還可以喇一堆勒
不用查網路很多人都可以打一堆了


不是嘛
無不無聊阿
管那麼大

同樣的
我的言論關它X事
也不關你的事



就像你說

比方說你平常上班只要走直線就到公司
今天你在中途突然心血來潮繞了一圈才去公司
那只要你在繞圈途中發生意外,
公司是可以連理都不用理你的


如我回你
重複一遍我的意思
是沒看我前頭回文LAG還自己以為很會喔

還是說我罵你神經病
還跟你說我罵你不需要我證明吧
然後也學你的方式說你自己去醫院檢查就知道了阿


這樣你覺得怎麼樣

將心比心啦



重點要講跟樓主講
跟我講有什麼用還私訊勒
又不是我朋友出車禍又不是沒人講過


重點是未經查證就提供錯誤資訊
這比不提供資訊更可怕

公傷假的認定請勿隨便用常理判斷
以下案例都可能會發生
但有些成立
有些不成立

1. 上班出門時在穿鞋過程中站不穩跌落樓梯
2. 下班時路過平時會經過的黃昏市場, 下車買晚餐被車撞到
3. 在禁止跑步的工廠內跑步跌倒
4. 中午午休外出吃飯被車撞到
5. 下班出車禍, 車子是我的, 但當天是無照的朋友騎, 我只是被載
紅單區 wrote:
重點是未經查證就提供...(恕刪)




仔細看清楚
其實我說明的論點一開始本就已定義了行駛的路逕與狀態

不需查證什麼

說起來跟樓主說的是不同的路逕

當然結果會不同


錯誤資訊?!
應該是不同的行程不同論點

我講環島後

有的人硬要跟我講它家到公司

是阿
那跟我說的一樣嗎
結果當然不一樣嘛



我就吃魯肉飯了
有的人就硬要說~錯啦
湯麵最好吃啦

好吃的就去好吃啦
我不反對
也知道很好吃啦
也不是沒吃過

阿我吃的是飯就擺在前頭了
是眼洨還是看到鬼
不一樣的東西在錯什麼


想太多或是硬要扯在一起
說錯誤
我只能說雞同鴉講

Iron_oxide wrote:
應該是沒有用的上班交...(恕刪)


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都算工傷喔...
但是有個前提是,
路線要是上下班合理的行經路線,
比如從台北要到桃園上班,走省道/1高/2高/坐火車南下很合乎邏輯,
但是如果妳開車特地北上結果出車禍就不算了合理路線了...(舉例說明而已)

還有上下班時間,如果是8點上班,通車約一小時,可是你半夜四點多就出門,
這樣也是有爭議的,

Gamestar wrote:
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恕刪)



當然呀


但就是有得人好像看不到看我前頭就說明的路線不同

不知道在那糾錯重複什麼


多跑多繞的當然沒在賠
那會賠不完

我是不知道你在說誰啦
不過如果是指我
我想我提到的只是一個標準範例
跟你講的路徑沒有很大的關連
更沒有要指正你的成分在裡面,因為正常人都知道那個不會賠

真的要糾正的話
還是你一開始發文的前半段的爭議性比較大一點
因為公傷真的不只是用打卡來區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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