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wen2157 wrote:你的意思是台灣的營造廠寧願胡搞瞎搞也不願去精進成本計算?還有施工規範是甲方開出來的最低標準,乙方根據此標準去畫設計圖,送審,發包,施工。這樣有什麼不對嗎?問題在甲方如果連施工規範都寫不出來就好笑了!我沒說台灣喔! 精進成本計算還是無法避免 -- 至少該知道要不要想方設法辦追加,還是乾脆 "放管" 擺爛~不過那是拿到工程之後的事情;如果連工程都拿不到,算的再怎麼準頂多是為人作嫁 -- 搞不好可以改行幫人做估算 -- 頂不了啥用~要拿到工程,標單拿來先打個8折甚至7折再說~剩下來真的不足的,要麼想方設法辦追加,要麼真的過不去了乾脆 "放管" 擺爛~以上這些絕大多數都只是簽扯到錢的部份,品質?能交差就好,工期?別逾期就行~花再多心思把品質從70分搞到80分幹嘛?花再多心思把工期從200天趕到150天幹嘛?下次標單入手要拿工程還不是得打個8折甚至更低?萬百間營造廠的台灣,有上面那些想法的老闆多,還是精進成本計 & 算進度品質控制的老闆多?~還有~施工規範當然是個標準,不過嚴格來說它不會是個定值,因為種種環境因素的影響,給的通常是個合格範圍~但是遇有疑義的時候一般都是 "從嚴" 解釋就是了~(/攤手)而這種的 "施工規範" 一般也不是由主辦或承辦的公務人員來寫~另外一種設計圖 (這也不是乙方畫的) 上的 "設計規範" 通常是事務所畫圖的時候從相關的規範,甚至是以前的圖上 "抓" 下來簡剪貼貼而成的~營造廠送審施工的依據是這個,以後的驗收標準也是這個~但是這種 "施工規範" 一樣也不是由主辦或承辦的工務人員來寫~如果你要說的根公務人員有關,那範圍應該限定在公共工程~而公共工程的 "施工規範" 就我所知通通都不是主辦或承辦的公務人員寫的耶~怎麼會這樣?~
honwen2157 wrote:既然大家都默許無良廠商這麼做,又何必再抱怨馬路鋪不平呢? 沒人真的打心裡默許這些無良廠商這麼做~只是太便宜,便宜到正常行情以下的東西通常可能都會有潛在的問題,一般人買東西的時候都不太敢下手~何以一切通通可以用最低標價解決呢?~~~nungchao wrote:還是以鋪馬路為例,公務員是可算出要多少錢譬如100萬,但就是有廠商競標低於100萬按照現形制度你說不給該廠商做,給另一家做那會被告圖利...(恕刪) 給的是最低價就算了,還要求要至少要有跟正常行情價一樣的品質,能提前四分之一工期完工更好~吃米不知米價至此也算是奇聞了~
idf301 wrote:實在不懂,服務業可以...(恕刪) 想要那一國的公務員?中國?人家可以打白條免費吃酒樓,小百姓要求他們做事,還要去打點。印度?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要送的紅包也不少?先進國家?美國?英國?歐洲?香港?新加坡?恐怕我們公務員的薪水付不起不要再嫌棄了台灣的公務員素質了。我想以樓主的程度還考不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