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是國定假日你知道嗎

aaaa1826 wrote:
回樓下:...(恕刪)

若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沒人逼您知道,可以打住無須回文,
您說看過勞基法,但是否知道勞基法第4條之內容,主管機關指得是?
01是開放的網路論壇,錯誤的信息有更正之必要,
權益受損是否申訴決定權在於各位勞工,小弟只是更正機關之錯誤,
工作了許久不知主管機關為何?認為主管機關可有可無,
您口中可有可無是草擬法案主管機關,既然否定懷疑存在必要性,
又何必拿著勞基法向公司主管爭取放假一事,此等言論令人唏噓。
既然是放假那你就放吧!

何必管政府、老闆有什麼意見…
aaaa1826 wrote:

勞基法只是個笑話


你拿笑話向公司爭取休假?
有時候,去上班,是去和人群接觸,是去學習和人溝通,
這些人包括客人、上下游廠商、同事,以及你的老闆;
勇於表達和正確表達,是不一樣的道行,就是因為道行不夠,所以才要進入人群裡不斷的去修煉,
老闆就是老闆,在職場倫理之前,他永遠是老闆,當他是SVIP不就好了;
如果敢自稱是服務業,卻參不透這一個部分,那.....別做服務業了,趁早轉行吧。

溝通之前,要學會表達,不會表達遑論溝通;
溝通之後,要接下去進行協調,沒有協調鴻溝永遠都在。

遇到問題,並不是直接跑去進行協調,
因為不知其所以然的協調只會陷入各說各話、各自為各自的利益不肯讓步;
何妨先讓雙方表達意見,或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一下,為何他會如此作為,之後,
再在收集各方意見進行整理,進行分析,再拿來大家討論溝通
最後,有人讓步就算是協調成功了,
成功就成功了,
別再咬著對方不放,對方只是退讓,並不一定是理虧,
而,已經協調到最後的步驟了,還不知進退,還在扯協調之前的紛爭,還在搞不清楚民國幾年....
這只會把自己原先的贏面又輸光光,到後來,就真的理虧了。

表達、溝通、協調,是需要不停學習的功課,要學習就要進入人群裡去,
去上班,就是一種一邊工作一邊學習的場域,換個腦袋想想---去上班,不一定就是去被老闆苦毒,
生活是個人在過的,太過情緒化憤恨不平的過也是一天,樂觀豁達的過也是一天。


玩過遊戲沒?
常常在某個關卡,就卡住了,一直過不去,
有時候,不知怎麼地,就過關了,
如果知道是怎麼過關的,那麼,爽度一百,
如果不知道是怎麼過關的,好像就醬就被推到下一關去了,其爽度也是很爽;
但是,不知其所以然的狀況下,
在你後面的關卡過不去的時候、被打回來又要從第一關重新再來的時候,
你,還是,會,卡在不知其所以然的那一關!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如今看到這篇,我還是不知道有放XD
輸了自己贏了世界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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