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吧!!別讓類似悲劇不斷上演 ....

chinohugo wrote:
請理解一下"先人"(打從漢摩拉比法典開始)立法是經過深思熟慮充分辯證的,
這就是文明...(恕刪)


can't agree with you more...

不管如何, 希望這裡越來越好溜~~
引述某人名言:
色狼"他不是壞人,也不是好人,他不是人!"
不是人的話還有人權嗎?
chinohugo wrote:
看來贊成"報復"的人...(恕刪)


對~~~~對於一個夠壞的人來說,死亡並不能嚇阻她,但是可以避免下一個受害者的產生

因為現在的死刑也講求人道

你的發言中提到了 (群眾暴力)當一堆人聚集再一起時責任變分散了,

今天新聞播報了華岡之狼的假釋,這真是不好啊~~~動用那麼多新聞資源真浪費(唯一的好處是提醒大家)

什麼樣的社會就製造出什麼樣的人..............



Lutz wrote:
每次看到這類文章的爭辯, 就深深覺得國人的人文及法律素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唉,有同感,通篇看到這裡我已經無力了,還是不說了!
乾脆承認我自己是性侵的預備犯,我怕被鞭刑,所以我反對!
說實在的,這種事情與其辯論還不如看一部電影來的明白


Anna_Sui wrote:
法律是講人權的,但是對於這種人是不需要講人權


沒聽說過講人權還有條件的
chinohugo wrote:
看來贊成"報復"的人...(恕刪)


就因為判的不夠重,才會讓人一犯再犯
怕死的不敢犯,犯的了都判死刑了
這個國家的治安只會越來越好
因為沒犯的人都因為怕死不敢犯了
不怕死的都處死了,永遠不會再犯
這不是個非常美好的社會嗎
manmax wrote:
就因為判的不夠重,才會讓人一犯再犯
怕死的不敢犯,犯的了都判死刑了
這個國家的治安只會越來越好
...(恕刪)


抱歉,我稍微找到一個問題點就是一個社會的人是不斷再更替當中

所以在一個讓罪犯不斷產生的社會中,假設不怕死的人一直產生出來
犯罪也是不會消失

那所謂的美好社會也就根本不會存在

理想中的美好社會應當沒有罪惡,但是我覺得罪惡某個程度而言是人予生具來的本性之一

差別在於有些人有自制力,有些人沒有


當你成為一個被害者的時候,我不相信還有人能滿口大道理
滿口大道理的人是因為你還沒碰上
當你或你的家人走在路上被人莫名其妙痛毆致死時
你會不想報復嗎?
當你的至親朋友被惡狼性侵時
你會不想報復嗎?

有時真的很希望這個社會有所謂的地下正義組織
能替可憐的被害者伸張正義,或者是所謂的報復
最無辜可憐的是受害者,而不是那些加害者



台灣人愛錢、怕死、好面子
動用鞭刑可滿足上述條件中的兩個,
何樂而不為?
只是...
有可能鞭下去嗎?
嘴砲打完睡一覺就忘光了。
--==FISH==--
貓貓頭 wrote:
抱歉,我稍微找到一個...(恕刪)


有人不怕死就消滅之
雖然還是會有犯罪
至少已犯過的人無法再犯
治安相對比較起來應是會更好
總比一堆人把監獄當成研究所
三不五時就進去深造一下
出來更能提升功力,造成社會更大的傷害來的好吧
chinohugo wrote:
唉,有同感,通篇看到...(恕刪)


我個人認為死刑是否要廢止仍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因為那是一個對於錯誤執法完全無法補救的刑罰,因為有司法就有可能有誤判.但這和執行身體刑或重刑並沒有相違背,因為一場誤判,無論判刑輕重,對當事人傷害已經造成,因此需要有等價的補救措施或國家賠償.我個人還是認為,

法律應該建立在不傷害一般普羅大眾原則下而極力去保護無辜人的人權.然而加害者的權利是可以被剝奪的.無論是自由權,公權或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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