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夠大方的台中 20號倉庫咖啡廳 (橘園國際藝術策展股份有限公司)

aparosa wrote:
搭捷運時間太短了!!...(恕刪)


你可以在桃園機場試試有洞就插,應該會罰到你叫不敢.
人生旅途很長,必須GTR才能坐得舒服...
William5 wrote:
你可以在桃園機場試試...(恕刪)


在機場絕對就是有洞就插, 絕對叫他不敢罰!!

都啥年代了, NB插電還要填申請書嗎?!

William5 wrote:
你可以在桃園機場...(恕刪)


不是不插, 是找不到洞,
出發多半時間抓得好好的, 來不及去找洞插.
回來的時候, 要回家了. 誰跟你去插洞.
code0711 wrote:
在機場絕對就是有洞就...(恕刪)


私自接公共場所的電是違法。
在機場這種地方就睜一眼閉一眼,不然打擾大家出國的興緻。
epocgeek wrote:
哪天請去試試在捷運車站內你能不能用? (你進得去, 也是有消費喔.)

捷運車站,沒試過,
但是高鐵左營站的插座有用過(在大廳附近)
上次在等車的時候,就有接電源用。

William5 wrote:
你可以在桃園機場試試有洞就插,應該會罰到你叫不敢.

桃園機場,也沒試過,
但是台南機場的插座(靠近某個服務台旁邊的柱子有)
上次等飛機的時候,也有接過NB的變壓器。
警衛先生也沒來阻止我。。。
散步的貓http://blog.roodo.com/walkingcat
呵呵
忍不住來自找麻煩回一下文

之前才有新聞,一名女子在台北火車站中使用手機接電,
屢勸不聽,被警察依竊盜罪告發,這個新聞大家都忘了吧

電費單是誰繳的,他就有權力給你或是不給你用,
不管是公共場所或是私人場所

如果不了解規範,最好是先問清楚,
像是某些大飯店,進去要喝水就要給錢(開一罐礦泉水要收你一兩百),
難道要在當場跟他吵 "小氣/坑人~!" ?

先禮貌問過,知道店家是否願意供應電源,不要用自己的預設立場,
以免造成糾紛或是貽笑大方,尤其是想 "公告" 尋求認同的文章,
更是要注意,以免最後反而落得被批評



另一方面,也是很多網友會對經營階層見縫插針,(這我能說什麼呢? 社會就是這樣)
管理階層跳下來針鋒相對,互相挺,一群群的幫忙說話,
就算合理合版規,給別人觀感也不好吧

所有東西都是人治,除非規範寫的很巨細靡遺,
就算規範寫的很清楚,也是當權者的解釋為依(不同的法官也會有不同的判例),
互相尊重,站高點,少說點

修改一個錯字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胖胖 wrote:
對了,現在台中 20號倉庫是由 "橘園國際藝術策展股份有限公司" 所經營。

感覺上滿有針對性的


這一篇文章
跟以前的

早餐店一顆蛋加五元還是十元

還有

小孩子在餐廳中打羽球被罵,怪餐廳服務態度不好

還有

這裡沒有兩段式左轉標誌,想繞跑被警察抓包,不想給警察行照,警察態度很差還陷害我開我單


其實基本的概念沒有差很多,
都是自己的認知與他人的不同,所以希望上網 po 文取得共鳴與支持,
但是每個人的觀點立場不同,價值判斷也不同,最後很可能又吵成一團,
重點,當事人跟網友學到了什麼呢?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沒錯, 站高點 少說點說的好.

本來就該先問過, 不是嗎? 不是每個人、每個店家都要依照開版者的主觀及預設來提供的.

"之前才有新聞,一名女子在台北火車站中使用手機接電,
屢勸不聽,被警察依竊盜罪告發,這個新聞大家都忘了吧"

我指的就是這個新聞, 據我所知, 捷運、火車站、機場,都是一樣的.
除非有特定區域言明提供, 不然都是違法的.
chiang wrote:
一個內容修改9次

只有管理階層才看得出來改幾次,每次改的內容
不過,為何當事人要修改? 卻不見得是那些紀錄可以看得出來的

如果我一開始太偏執了,貿然按下發送,但是我自己審視之後,決定要修改,
難道這樣有問題嗎?


chiang wrote:
胖胖是那邊有在凹? 你家的電是不會讓人用,我想胖胖也不會去你家用,但是胖胖今天提的是店家,雖然是否要提供給消費者是店家的自由,但是普遍來說大家都會認為店家的插頭是可以被使用的

這是觀點的不同
這也是八卦版的流量來源
因為有眾多的網友,依照他不同的認知來看/回應


我個人的感覺
樓主有針對性,但是他非常的禮貌,態度良好立場堅定(當兵時我們的長官一直叫我們這樣做....)
如果 ethan3330 網友他覺得樓主的立場/認知不改變,還是堅持自己的說法,
那他說凹,也是他個人對 "凹" 一詞的認知看法,的確與蔣站長不同

至於店家部份,蔣站長也寫的很清楚了
是否要提供給消費者是店家的自由 這是根本
但是普遍來說大家都會認為店家的插頭是可以被使用的 這是個人認知
若有衝突時,該依照何者?



chiang wrote:
難道上來抱怨一下或是提供訊息這樣也算凹?

這就是八卦版的目的,大家都有自己的意見
enkeian 網友有他自己的看法
蔣站長你也有自己的看法

但是管理階層合站友針鋒相對,希望結果是理性收場....

綠色部分因為誤植網友帳號所以修改
修改 但是普遍來說大家都會認為店家的插頭是可以被使用的 成藍色

若是不嫌棄我這個朋友的,到msn聚首吧~ arda.arda@msa.hinet.net
code0711 wrote:
在機場絕對就是有洞就插, 絕對叫他不敢罰!!
都啥年代了, NB插電還要填申請書嗎?!


這是個很有趣的問題
如果樓主用 "提供無線上網,卻不提供上網所需電源供應" 所發的矛盾,
然後不要針對性的提及特定公司行號,這就應該是一篇很值得討論,也不會遭到所謂的
"高道德魔人" 批評(其實很多人發文一被批評,就說別人是高道德魔人,這就是01常見的現象)


如果航站跟捷運站,都像台北火車站那樣搞,八成也會被批,
搞不好腦殘丁丁都會罵出來.....

觀點換一下,就不會針鋒相對了,
所以,站高點,空氣清新,視野遼闊,比較好歐~

此次修改,紅色部分錯字

另增加以下

NB 插電的動作,是每個人自己的認知,但是該場合(所)願不願意提供,那是場所的裁量權,
不要預設了立場,這是針對
 code0711 網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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