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尊嚴何在?竟被飼主威脅幫狗做C.P.R~新竹縣消防局終於有所回應.

我的文章--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242196&last=2302341
lepicier wrote:
那你知道現場狀況嗎?...(恕刪)


教育民眾? 想太多了啊 這年頭不尊重專業的風氣從上到下皆然啊!
要教育民眾可能還會被罵勒. 有句話說的好,聰明有極限,愚蠢則無,腦殘連華山派都醫不了啊.
不過 有時候民眾真的只能用白目來形容

浪費醫療資源 自己的愛犬為什麼自己不會給他的狗實施CPR呢
消防員這工作快變成不是人幹的了.
不過長官們也該檢討!!
面對"不正常人士"的要求...若要部下無理由全接收...
那也太腦殘了!!
該做跟不該做,該承擔而不該承擔的事,
不是媒體或單一個人說了就算,
若連這都搞不清楚...乾脆改名"全包辦"公家機關好了.

無論何時,赤子大的文章....
不免俗跑出隻......為反對而反對的....
上報總會有一些後續效應發酵的.......

不知道竹北的勤務中心會不會被警告.........
自從開放黑名單功能,我看不到火車文跟飛機文了耶,萬歲!!
赤子:
事情已經發生 
你這位學弟只能:
〔從原先的專業不足 使自己工作的負面經驗及情緒增加裡〕 學習更多的專業面(法源/技能)


社會是殘酷的 但這就是一種學習與成長

痛一次 學乖一次
烈燄赤子 wrote:
嗆聲說"如果你們不願意做.就滾~!"

嗆啥"如果你們沒有作為.就等著見我的律師"?

那個無理取鬧的飼主敢嗆我試試看...

我馬上用手提無線電和手機錄音起來當證據..

告他---公然污辱+恐嚇..

1.個人也覺得消防員對狗做CPR是無理取鬧的行為。
2.至於公然污辱和恐嚇....飼主的那幾句話實在是看不出有違法之言語
飼主既沒罵人何來公然污辱,另外說要「提出告訴」這一點完全不構成恐嚇
司法途徑是合乎法律正當性,就算被告那一方因而害怕也不構成恐嚇喔
要提出告訴之前最好要有十足的把握和證據,不然反被提出誣告之訴就有得忙了。
奇怪,
新聞及大家討論了這麼多,
怎麼都不見那個飼主的說法??!!


即使大家這樣熱烈討論, 這樣的事會不會再發生呢??
以目前不少臺灣人的白目又自私的個性
絕對會再發生, 而且會越來越誇張

悲哀的是, 大家會見怪不怪了
反正這個社會根本沒有專業與是非. 只有自私而已
最後真的有人要救的時候是不會有人救的
說到救狗貓...

今晚赤子又去一戶民宅..

出生不久的小貓卡在木板裝潢的柱子內...

已經叫了兩天..

赤子開著11水箱車和學弟嘆氣地來到現場...



好不容易撬開木板救出來..

瘦得跟啥一樣...

屋主還拒收.把貓丟給我們..

丟路邊?被車撞死...被野狗咬死怎麼辦?

丟給我們...你要我怎麼辦?

總不能養在消防隊吧?

主管會罵...可是帶回家養?老婆不准...

天啊...




只好拿個乾淨的紙箱...

放在裡面...

赤子特地去買了罐鮮奶....63元...

結果牠不喝....

用吸管...針筒餵都不喝...

一直喵喵叫...

實在很可憐....



這下可好....

我該怎麼安置牠勒?

民眾不是很有愛心嗎?

怎麼---啥都要丟給消防隊??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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