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1發言被告妨害名譽,請問大家看法(目前是不起訴處分)

沉淪的小李 wrote:
刑事判決出來 才能民事求償

但我遇過的經驗不是這樣
刑事雖不起訴但仍可另以民事官司求償喔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勝訴罷了

sendakgg wrote:
原來告人可以都不出庭...(恕刪)


我也是這麼覺得,只要自己看對方言論不爽就可以告
讓對方跑來跑去又沒有責任,這樣豈不是天下大亂?
感謝大家的指教!我也承認自己也是EQ遜咖!
為了爭一點小小的言論正義而被告

我認為任何開版的樓主,應該要有某些程度的雅量接受不同的聲音

大家不妨去思考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網路言論的不當用詞,是否真的對一個人的實際的名譽聲望造成傷害?
是否值得動用警察以及運用司法資源?
還是只是淪為兩造的情緒發洩管道?

當然公務員不敢違反制度,也不該違反制度
警察不受理會被申訴吃案,所以不敢不處理
只是我認為 國有國法 版有版規
網路世界的問題 是否在網路上解決即可?

我會提出這樣的看法
決不是為自己的失言辯解

我不怕事,因為怕事只會縱容惡人 這邊9樓可以參考我的言論
事情遇到了我會坦然去面對
我有錯會勇於承擔 但是若我沒有錯 那請還我公道!

網路言論討論區(不只是01)
如果能列出一些法院的判決先例
針對那些用語確實涉及人身攻擊
提供給大家參考
是否會減少不負責任的濫訟發生以及社會資源的浪費?


======以上發言內文100%新增至首頁=========
我愛藍光 wrote:
EQ遜咖是指情緒控管能力不佳
他不提告還好
一旦提告不就落實自己真的有情緒控管問題?
總之我覺得無奈
沒有太多討論互動就要跑警局法院...(恕刪)

我是支持你,不過紅字的論點不對
他覺得被污辱而提告與承認情緒控管不佳無關,所以你拿出來講沒啥幫助
用詞遜咖和笨蛋、沒用差不多,可能看一下因為罵類似詞被告的案例如何
就如樓下說的,很多提告者的目的不在於勝訴
而是製造你的麻煩,還有逼你付出代價和解(如果他勝率高的話)

tsaichan wrote:
也怪自己回帖時剛睡醒,沒注意"措辭",被抓到"小把柄"!
還好,事後的準備工作算是"充足",一起被告的人串聯互通訊息,
在跟檢察官答辯時,充分強調他"告人"用心與目的,...(恕刪)

厲害,雖然應該有確實的被告理由(用詞應該比樓主更甚),但反擊的方向正確
雙方攻防(他沒出庭等於沒攻)的策略也是勝負關鍵
我愛藍光 wrote:

我認為任何開版的樓主,應該要有某些程度的雅量接受不同的聲音

網路言論的不當用詞,是否真的對一個人的實際的名譽聲望造成傷害?

網路世界的問題 是否在網路上解決即可?

我有錯會勇於承擔 但是若我沒有錯 那請還我公道!...(恕刪)

在網上發言 的確應該有雅量接受不同聲音
但是你不能有 人身攻擊...

網路也是社會縮影 你發言就跟在路上或公眾場合講話一樣

只在網上解決? 那是能解決甚麼? 砍你帳號嗎?

你能承擔的話 那就等看看檢察官法官怎麼說
然後 歡喜做甘願受


light74 wrote:
我認為這種訴訟愈多愈好
才能收殺雞警猴之效

就事論就並不難
只是有人就喜歡躲在電腦後逞口舌之快
搞得網路上臭氣衝天

人都會作錯事
誠心道歉才是上策
...(恕刪)




我愛藍光 wrote:
感謝大家的指教!我...(恕刪)


我覺得你的案子

不要浪費時間了

就別鳥了~~

我知道被告還是告人會有點煩~

這種小案子你還要告民事就是浪費時間~~

*EQ很差的遜咖* 這其實還好吧

答辯說 就是管理很差的人~~

這個如果被起訴

我還真的覺得很好笑~~

寬心吧

樓主

雖然樓主你發言不當被告,不過某方面,我還蠻支持你的



如果 真的能告成,還有賠償金


我自己可以告一堆人了


我來01也好多年,罵我酸我一堆,前陣子,有位罵我詛咒我,全家會出車禍都死光之類的重話,就我獨活下來面對慘況

有人看不下去,自動幫我說話,並回報他,所以那篇我想要截圖時,就被管妹回收了。

我愛藍光 wrote:
各位版友好:今年1...(恕刪)


我也遇到跟你類似的事情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2&t=5372938

很簡單
互罵就去警察局告他或是去地檢署按鈴告他
讓他也來你的所在地走走
罵人被告只能求遶
互罵被告就……告回去
讓他知道…告人就是…告自己
我愛藍光 wrote:
感謝大家的指教!我也承認自己也是EQ遜咖!
為了爭一點小小的言論正義而被告

我認為任何開版的樓主,應該要有某些程度的雅量接受不同的聲音.(恕刪)


人身攻擊不包括在言論正義範圍
如果你無法認同,不改變這種想法

恐怕這只會是個開始而已

在現實生活裡,你會對當面對一個陌生人說"你是EQ遜咖"嗎?
如果你會,那我無話可說
若不會,那憑什麼到了網路上就可以? 憑那一點對方就要有這個雅量?



和解吧...
大家一笑泯恩仇。
網路發言有風險,要打XX你全家OO之前,
要詳閱說明書。
(通保法都實施這麼久,被找到也不容易~~
能不能分享一下,怎麼找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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