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hkvfg wrote:我明天要面交已經答...(恕刪) 我上次FB賣ps4 pro開價12000付一堆遊戲,雙手把秒賣有人說要多出2000搶標我回已有人預定了你加再多也不會賣你交易講的是誠信我不會為了那些錢就失去信用而且物品賣出價錢自己開的價開價都是自己認定自己的商品價值人生裡信用是比金錢還要重要的脈絡沒必要因為多那些錢而失去信用還有電子交談內容足以證明買賣合意契約雖然難告成,但是人家拿去四處講你也沒辦法告成,因為他陳述的是事實
就算告不成你這樣就已經失去信用了就為了那一點錢換做是你 你會不會生氣對方恐嚇你 他也不對他正在氣頭上 難免做出不理智的行為你自己也有錯 又發文來取暖 就不免會被砲找甚麼理由拒絕面交 這就是一門學問譬如說 手機忽然故障這是不可抗拒的情況,對方應該會體諒要是你說你忽然不想賣 又講不出合理的理由對方當然不高興
光在台灣,沒誠信的人多的事,面交本就有這種被放鴿子的風險,還沒聽說這種告會成立的,嚇嚇你,別理他就好了。以現實來講,大部分的人都是為利益而行動,出社會常遇見,你的作法也是「人性」之合理。當個賣家或買家要精明些,考慮詳細些,才不會決定了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