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社會怎麼了,兇殺案特多

Dennis520 wrote:
牽拖
民國70年代治安才亂好不好
當時還有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動不動就是綁架、拐賣小孩的新


真正嚴刑峻法是在戒嚴時期, 這裡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950-2006)、台閩刑案統計圖




解嚴是在1987年, 解嚴後治安明顯變差,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跟治安應該沒有直接什麼關係吧?
dinosaur6x6 wrote:
人口有多少跟死不死...(恕刪)

美國警察每天平均擊斃2.6人
你說的沒錯啊沒有死刑,直接給你斃了更省事。

鐵牛CEO wrote:
也不能這樣說
歐洲國...(恕刪)


當初有廢死集團
江國慶不用死
還可以因為冤案活到領國賠
別人的孩子命不重要?



8KK wrote:
江國慶是軍方調查與審...(恕刪)


江國慶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
1987年由總統蔣經國宣布同年7月15日解嚴
跟解嚴有甚麼關係已經解嚴9年了
你真的清楚真相?
照你說的
所以你認為台灣國軍有問題
司法沒問題?
法院判出來的都公正標準?
可是依據〈104年全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針對重大治安相關議題進行電訪研究調查。
報告顯示,有84.6%的台灣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76.5%的民眾不相信檢察官辦理案件具有公正性。
所以報導有誤?
你的說法並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大家不相信司法卻很相信司法判出來的死刑
並要趕快執行死刑

裡面說了第二段點名了為什麼會這樣
"全民看新聞當鍵盤法官,法律常識卻未隨之增進

不可否認的,民眾對於刑事司法程序及相關法律的常識,經常不夠充分。每當社會上發生重大案件,在媒體追逐、名嘴討論、鄉民爆卦之下,整個社會氛圍常常逕自就將某人設定為犯人,民眾也懶得深究或不知如何深究,「某人是有罪的人」的形象因而深植人心。

如此一來,一旦檢察官或法官調查相關事證之後,認定的結果與媒體說的不同,民眾不免就有法官或檢察官縱放壞人的印象。對於媒體報導,我們應該要有獨立思辯的能力,而不是一味地相信,而警察、檢察官也應該嚴守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避免媽媽嘴老闆呂炳宏事件一再重演。"

自己想的都對
事實證據都錯的
所謂的證據都是媒體上面得來的
檢察官查的都不是證據
媒體上的才是
看媒體判人死不死刑

cckm wrote:
法國這幾年似乎不算平...(恕刪)


是阿法國53/121 全球121個國家及地區的和平程度及生活穩定程度作出評分以及排名。
差不多中間上面一點

wuyuyutw

2018-05-29 14:3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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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osaur6x6 wrote:
人口有多少跟死不死刑...(恕刪)
安全?
挪威殺人魔布列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2011年濫殺77條人命。
還有很多,沒空一一反駁你所列國家,外國月亮沒比較圓。

懶得去和大陸比較,我管不了,你也管不了。
台灣受害者的正義,無法獲得伸張,這個你要怎麼瞎掰?

諾貝爾獎怎麼頒布早有其創辦人公布,你建議有個用啊。

沒阿你覺得娜威比較不安全
問題人家在全球和平指數排行上比我們還前面阿
挪威排行在11名
台灣2017排40名
事實上人家就比較安全
而且你舉例得很好
殺哪麼多人的2011年挪威爆炸和槍擊事件主謀安德斯·貝林·布雷維克
並沒有被判死刑喔他們就是堅持不死刑
沒有你說的正義 是吧
原來在你的標準裡挪威是沒有正義的國家
我了解了

順帶一提
挪威犯人再犯回流率20%
台灣受刑人再犯率達83.9%
好好想想為什麼人家可以做得到


Silkiller

以色列只要巴勒斯坦人有威脅
邊嘻笑邊就地射殺
人權組織連屁都不敢放

你拿戰爭比喻司法案件?
可以當然不要開戰
真要開戰當然沒有人權
一堆人都死了甚麼人權
問題台灣開戰了嗎?




真的超可怕的....
不只凶殺案越來越多
看邦交國一個一個的不見...
人民真的很沒盼望
連個民生用電都快出問題了...
真的是...鬼島
台灣老百姓的命
跟垃圾一樣
多死幾個
那些政客與當法官的, 眼都不會眨一下

幾十年前彭宛如命案
不就一件普通命案嗎

幾十年了
當局老是當非常重要,三不五時媒體重提

老百姓的命有等價嗎?
dinosaur6x6 wrote:
當初有廢死集團江國...(恕刪)


你講人權
我就跟你講巴勒斯坦人權啊
幹嘛
沒開戰就不能講人權?那你的人權是有條件的嗎?
巴勒斯坦人不是人不能講人權?
只有罪犯有人權?被害者呢?
你要講就全人類一體適用的講啊

當國際廢死組織或國家要求我們重視死刑犯人權的時候
它們這些狗組織有為被屠殺的巴勒斯坦人講一句話嗎
何其偽善?


你整天講某個例子
確定沒殺人?
只是證據不足而已!

台灣去年故意殺人死565人
你只提一個證據不足的就要支持廢死?
那開車也會有撞死人的
是不是就大家不准開車

這叫因噎廢食
因少數禍害社會大眾!




dinosaur6x6 wrote:
江國慶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
1987年由總統蔣經國宣布同年7月15日解嚴
跟解嚴有甚麼關係已經解嚴9年了
你真的清楚真相?
照你說的
所以你認為台灣國軍有問題
司法沒問題?
法院判出來的都公正標準?
可是依據〈104年全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針對重大治安相關議題進行電訪研究調查。
報告顯示,有84.6%的台灣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76.5%的民眾不相信檢察官辦理案件具有公正性。
所以報導有誤?
你的說法並沒有回答到我的問題


麻煩自己去查一下相關報導
查一下江國慶案是司法審判的還是軍方越權審判?

請不要被那些人權團體給誤導
冤案的凶手不是司法而是軍方

但某些人團卻故意不講重點 然後用江國慶案來抹黑台灣的司法
把台灣的司法抹黑成死刑犯中很多都是冤枉的
然後藉此高喊台灣司法有瑕疵 會導致死刑犯中有冤枉的 所以要求要廢除死刑

但事實上這根本不是真相 而是有心人士對於司法的抹黑
藉由抹黑來達到他們的訴求--廢除死刑

江國慶案(又稱江國慶冤殺案、江國慶命案、江國慶冤獄案、912冤殺案)是發生在中華民國的一椿刑求逼供之冤案,起因為1996年9月12日位處臺北市大安區的空軍作戰司令部營區內五歲謝姓女童遭到姦殺身亡的案件,軍方組成了「0912專案小組」,將被認定涉案的江國慶於1997年8月13日執行槍決,被槍決時年僅21歲。


由於本案是由不具司法警察身分之空軍總司令部政四處的反情報隊違法偵辦,且追求破案績效而使用非法手段刑求逼供施壓而導致冤枉判死。國賠逾億

此案被視為台灣的重大人權事件之指標,並引發廢除死刑的討論。該案2013年曾被電視劇廉政英雄改編的單元題材。



現在司法對於死刑審判是會不斷再三反覆審查 而且對於證據會不斷反覆檢驗

請問現在被判死刑的死刑犯中有哪一個是證據不足而被判死刑的?
麻煩你回答我這個問題 而不是選擇性回答


現在被判死刑的死刑犯 每一個的證據都十分充足
不管是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都非常充足的
更不用說很多都是殺人現行犯 當場殺人而被抓到的現行犯是不可能冤枉他的

在台灣要被判死刑 首先必須要證據充足&連續殺人犯&手段極為兇殘
這三個條件下才會被法官判死刑

只要沒有具備這三條件的話 是不可能被判死刑的
這樣不是教育改革 改得很成功。 誰立場不同 就是敵對 現在的社會氛圍就是這樣 顏色對了嗎?
恭喜民進黨完全執政, 他們的廢死理念獲得大量殺人犯的認同

請看以下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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