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韓綜時, 旁邊都有攝影師很近的跟拍
有的危險鏡頭會有一群人在旁預備要接人
韓國很多戲強度很大,
但是意外似乎不多

李昇基拍浪行驚爆點時
很多高難度從高空跳下的戲
在落地時超出彈簧墊的範圍
旁邊工作人員一伸手把他接住

台灣和大陸的人應該要多一點風險意識
路跑一哥 wrote:
所以我才問你安樂死這...(恕刪)


蔡劭涵
2015-07-06 14:22

一個無病、無痛的人,身體健康,且年紀輕輕,只因對人生感到悲觀沮喪,她是否就有權決定自己生命的終點?

安樂死的出現,讓許多承受巨大病痛的患者,能選擇有尊嚴地離開人世。那麼心理疾病的苦痛,是否也可視為安樂死的理由呢?在比利時一名24歲的女子,儘管身體健康,卻聲稱獲得醫生批准安樂死。現在,她正興致勃勃地規劃著自己的葬禮。
熱衷於規劃自己喪禮

「生命,並不屬於我。」據《每日郵報》報導,自稱為蘿拉(Laura)的少女向比利時的報社透露,自己的誕生純屬意外,而她的父親又有酗酒問題,從小她就對人生感到悲觀。隨後她被交由其祖父母照顧,祖父母雖然給予她安全感與心靈的平和,卻阻止不了她嘗試自殘。

蘿拉21歲時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並在那裡認識了有相同傾向的病友。一年半前,這位朋友已先行接受安樂死,無形中加深了她尋求了結生命的意志。

她承認母親和祖父母會對自己的離去感到相當難受,不過現下她相當熱衷於規劃自己的葬禮。

比利時的安樂死人數逐年增高。

18歲以下的兒童也可要求安樂死

2002年比利時通過安樂死法案,是繼荷蘭之後,全世界第二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當病人不堪精神與肉體上的折磨,在意識清醒的狀態表達強烈死亡意願時,醫生可合法實行安樂死。而據《衛報》報導,近年比國安樂死人數大幅攀升,2013年即高達1807例。去年2月,比利時投票修法,解除安樂死的年齡限制,使18歲以下的兒童也有權提出安樂死的要求。比國成為第一個通過兒童安樂死法案的國家,而這項法令也在國內外皆掀起極高的爭議與批判。
生命長度 誰來決定?

在比利時,除了重症患者,越來越多擁有精神疾病與其他非絕症患者,也都被獲准安樂死。有一對45歲先天失聰的雙胞胎,因為彼此視力逐漸衰退,未來將看不見對方,他們決定申請安樂死,於2012年12月施打毒液。

荷蘭、比利時、盧森堡這三國不僅將安樂死合法化,其中更包含「主動安樂死」,意即在病人主動的要求下,替病人結束生命。死亡本來就是無法避免的事情,但生命的長度,到底能不能由我們自己決定呢?而安樂死又到底是「安樂」了誰?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蔡劭涵 2015-07...(恕刪)


我認為越文明的社會越應該尊重個人意願

有些社會不肯讓年輕人自由的決定
是因為認為他們的責任未了

但是話說回來
如果真的想死
應該不困難
有必要大費週章浪費資源嗎?
我看過對岸高山上,有人一跳就結束了
應該說,
走的時候是幸福的,
若沒走,
可以一直幸福下去.
iamaminimalist wrote:
有必要大費週章浪費資源嗎?


應該是有什麼毒針或者儀器讓人沒什麼痛苦下死亡!!!

跳涯要大批人員大老遠去收屍,不是更浪廢社會資源嗎?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蔡劭涵 2015-07...(恕刪)


死不難,怕法案的人,

我也懂,都是管不好的問題,

不會管的問題,自認能力不好呀。

本來就不想活的人,硬留只是問題,

就浪費資源,尤其壞人最浪費。


其實不用法案,正常人可決定自己,

法案只是,不正常人的走法。
資深大嬸 wrote:
留下來的人拿去養別的女人,那我不就氣到死!! ...(恕刪)

為了避免這種氣人的憾事發生.......妳還是先拿來給我花好了
andy liu2317 wrote:
我只是舒發想法算了不...(恕刪)

所以抒發想法一定要指名道姓是嗎
真正幸福走的
是在不知不覺死去
而不是在病痛中死去
跟年紀無關
因為自己的幸福
並不是外人所能感受的

年齡越輕
遺憾越多
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應該是有什麼毒針或者...(恕刪)


誰說要收屍了?

就回歸自然

人類在殺流浪貓狗時
把一堆貓狗關在房間放毒氣
你覺得人類會沒有辦法處理這種事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