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ssna172 wrote:
1.兩個月薪水沒拿,公司解散的資遣沒拿,如果待在公司十幾二十年,等於自己的退休金全沒有了,換做各位大大應該也不會立刻換公司自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吧?
這東西應該去跟資方抗議吧... 資方管理不當....又是怎樣...
cessna172 wrote:遠航抗議的真正目的不是要政府買下遠航,而是希望
1.政府的處理不要只是收掉遠航航權,應該幫助遠航找到新的投資者

cessna172 wrote:遠航員工的心態
1.兩個月薪水沒拿,公司解散的資遣沒拿,如果待在公司十幾二十年,等於自己的退休金全沒有了,換做各位大大應該也不會立刻換公司自願放棄自己的權利吧?

cessna172 wrote:2.民航局應該給予有意願接手遠航的買家更多的誘因,而不是利用收回航權強迫舊東家解決問題(舊東家早雙手一攤,不玩了)

cessna172 wrote:3.航發會雖然是華航的大股東,但是掌有實權的是政府,而航發會的宗旨"協助中華民國航空事業發展、研究及有關活動的推展"因此希望政府能動用航發會資金來幫助遠航(之前建高鐵,政府都要航發會更改會章出資45億)

cessna172 wrote:民航局的心態
1.民營公司,政府不得直接介入,唯有舊東家才是應該負起責任之人
2.可以協助協調新買家,但礙於法令制度,無法給予特別優惠或但書


cessna172 wrote:3.航權掛在遠航手上,遠航又不飛,等於空著航線,其他航空公司會抗議,或是獨門航線無飛機飛(例如帛琉是請華航暫時代飛),收回航權一方面可壓迫遠航經營者出面,一方面不浪費航權!!

cessna172 wrote:各位M01大大請先理解遠航員工要的是什麼,再來批評是否有濫用納稅人的錢!!
航發會是華航大股東,而政府在航發會佔有一半以上董事,但是航發會裡的錢與股票沒有來自政府(也就是納稅人)

…好像有點怪怪的?e36coupe wrote:
應該?那我家隔壁賣水...(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