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那麼多幹嘛
台灣人自己都能是非不分了還談論甚麼廢死不廢死的
講這麼多
沒費死啊
就不執行勒 用你的納稅錢養

就要同昏 你不同意也沒公投

就要進來豬 你不同意 還是要進

817萬 你投你的 我統計我的

公開的發表會都會有44秒不見
沒人看的計票 你覺得勒

就像公式 帶進去就是答案

所有的歷史 都是現在史
用2顆子彈解決的確太草率,改成鞭刑吧,鞭到死為止 !
我支持廢死
但殺人者一定要接受懲罰
賠償到傾家蕩產為止

這樣被害者
可以得到補償
殺人者也會後悔

至於沒錢賠的
那就關到死
而且要做苦工
做到死為止
icetea917
殺人者沒錢賠被害者就不用賠囉?蒸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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