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icjack wrote:其實燃料隨油徵收有一...(恕刪) 小弟不太能理解~~所謂的交通部的稅跟財政部的費實質上有何不同?燃料稅又不是交通部收來裝進自己口袋的,都是國家的收入.交通部有啥資格能反對?
ryan4825 wrote:小弟不太能理解~~所...(恕刪) 小弟做一些更正:首先,汽燃稅這個說法不對。正確說法應該為 汽車燃料使用費,依據公路法第27條,汽燃費用於道路之養護、維修、安全管理與興建等。如果未來真能夠把它變成隨油徵收,將汽燃費併入能源稅中來徵收,便會涉及到立法目的之不同、主管機關之不同、財源分配之不同。所以如果把它改成隨油徵收,那就會有"費"轉為"稅"的問題。(不是我之前說的稅轉為費)至於您的疑問,試想,你口袋中的錢爸爸媽媽說要拿去分給其他兄弟姐妹,你甘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