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n3338 wrote:所以說當時雖然江父還在世, 年年四處陳情, 法律所規定的十年追溯期(江國慶槍斃於1997年)也尚未過期... 你看蔡英文 蘇貞(恕刪) 非常同意lcn3338大大的論點還沒過期,還沒過期,還沒過期...是這些大官無動於衷,對江家來講,還沒過期.
直接 [請君入甕], 就用當年 [科學辦案手法] 來偵辦所有涉案軍官. 只要好好用刑逼供, 保證所有涉案軍官不是 [畏罪自盡] 就是 [坦承不諉]. 辦個案子有這麼難嗎? 區區幾個欠扁的狗官, 不過就是 [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案子就結案了!
TimSmith wrote:最近新聞有說,官方有宣判江國慶無罪了...宣判無罪,有用嗎?? 人都死了...唉..這就是台灣的法律..,兇手還逍遙法外.,宣判無罪能贖回人命嗎??...(恕刪) 宣判江國慶無罪還是要做其他再追究這事不能就此放掉
其實還有更扯的司法判決!前幾天看中天新聞"台灣大搜索"報導,有位先生領養了有精神病的養女,忽然有天殺了那先生的母親!結果警方一口咬定就是男子殺母親,還故意把最初採證的資料照片隱瞞!然後一審、二審都判死刑,到最高院判無罪,但是檢察官卻不斷上訴,上訴10多次!都無罪!在第一次無罪時監察院就彈劾失職警員,但檢察官還是不斷上訴要給他死!最後當時的司法院長黃任中的父親黃少谷集合法官做出(死刑+無罪)/2=無期徒刑!這個男的就莫名奇妙被關了17年才假釋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