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bonny01020622 wrote:
哇哩咧~~~什麼叫...(恕刪)


就是有這種不知羞恥的傢伙 ...連這種話都講得出口!!

因為這個不知所謂的傢伙 ... 連帶著我也完全不喜歡范瑋琪這個人了!!
幾年前在某份報紙上看過一份讀者投書; 作者是一個前髮雕聯盟的運動員. 文中痛斥現今的髮雕聯盟已嚴重被演藝圈入侵.某前前前髮雕聯盟前輩因為在演藝圈吃的很開,每天就帶著學弟們上夜店泡小明星把馬子, 日日夜不歸營, 即使歸了隔日也是睡到日上三竿,根本沒人在乎練習, 只在乎每天要去哪玩要穿的多趴;更甚者還排擠嘲笑像筆者這類純樸只懂的打球的鄉下小孩, 於是劣幣驅逐良幣, 真的想打球會打球都走了,不是去對岸就是不幹運動員了,剩下的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髮雕聯盟

其實文中有指名道姓那位前輩是誰,但我很膽小,那一票人很愛告人還可能會繞發髮雕的來砍人,我就不明講了.
相信聰明如各位,應該知道是誰吧?

看了各位的答案...
真的很佩服各位的想像力...

其實 真正的答案 不是那麼重要
重要的是 透過這個測驗來更瞭解自己

剛開始
每個人對一件事情 起初都有自己的想法
也有自己的意見 看切入的點是在哪..
或許是直覺 也有可能是觀念.....
但 事實上我們所想的不一定 是正確的

但是只要
經過了時間 思考 驗證 便能知道真正的答案

所以
在01或職場上 人際關係相處上
當別人意見跟我們不一樣時 先不要急著反駁
應給予尊重 因為每個人的邏輯思考方向不同
所表達出來的行為模式 必然不同....

其實
不管你的答案是什麼...
相信你們都是最優秀的...


正解答案如下:(反白顯示)
=======================================

正確答案是100元

正解….
很簡單 有人賺100元(小華)... 就有人虧100元(黑人)

小華拿給 黑人的是 假鈔100元
黑人 去隔壁換了100元的真鈔
把75元真鈔找給了小華
小華拿了 75元真鈔+25元T恤走了

在這時候
黑人 真正虧損的只是25元的商品而已
還多賺了25元真鈔
因為給小華的 75元真鈔實際是 隔壁攤販的..

後來
隔壁販跟黑人 要回100元真鈔…
黑人 只不過把剛才 賺的25元 還給隔壁攤販..
黑人 自己再貼75元 給隔壁攤販

所以
黑人 損失的是 75元 + 25元商品
合計是100元
QQ麻糬魔人 wrote:
1724137.9元...(恕刪)

現在沒有角的單位可捐,所以你認為LL集團是捐1724137還是1724138???
六前速手排 wrote:
這邊是討論有人是不是...(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沒錯.....



開這個版並不是要討論 " 誰捐了沒 " ?

而是要討論一個" 做公益者 " 的心態.....

交換不同意見 ˋ 有什麼奇怪 ??

何況~~

首頁的截圖.....

並非斷章取義,

而是為了讓大家知道黑人的確是這麼說的.....

這樣應該沒有不對吧 ?


再加上....我又不是第一個為這個話題開版的人....

我也沒有重傷黑人...純粹發表個人看法,

能認同就認同....

不喜歡就不要看....

這樣不就好了 !!
不要隨便在網路上攻擊別人....除非你真的毫無弱點 !!
bonny01020622 wrote:
如果你今天有 十億 的身價....

結果你只捐 100 塊 ,

別人就會覺得你怎麼那麼吝嗇小氣ˋ為富不仁...(恕刪)

我不會這麼想...
如果今天你有10億...你1元也不捐我也不會說啥
因為這是你的選擇
可是我也不會因為你只捐100元..而覺得你小氣
因為你至少比起一堆啥都不捐的人好


而且你有10億..我相信以你的好心..也不會只捐100也不嗎
就因為他,我已經不買AIRWAVE口香糖了!
又不是沒有其他牌子可以買。
prain wrote:
雖然不能強求任何人為...(恕刪)



的確~~

我就是為了 " 我不做誰做 " 這句話.....

才對這個人大打折扣,

所以才想上網寫下心情 !!!


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因為這句話再反感的.....

而且~~

這個版討論的就是針對這句話...

我不希望最後變成嘴砲天堂,


謝謝大家指教 !!!
不要隨便在網路上攻擊別人....除非你真的毫無弱點 !!
呆呆的Zero wrote:
請po ...我就不...(恕刪)


那錢不是黑人捐的
是別人的錢

他只是過水一下而已!!!!!
ginthdiana wrote:
郭董應該是直接捐吧?如果郭董是用來買T恤,不知道向郭董這種做生意辣手的人發現"捐"了1000萬才等於捐了
一百多萬元元會做何感想??...(恕刪)

大大說得好,我很認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看到前面有人說的捐贈也幫助不少人了,

這是常識,大家都知道

問題是假設我是發起善事的人,(假設就是假設喔)
我又是公眾人物,在賺飽知名度跟善心人士的美名後,
同時有助於自己在演藝界的評價跟日後接到的工作量跟提升報酬,

得到的益處真不少,,

再做不對稱不相對比例跟不符合效率的捐款行為,

都可以用已經做有善事了來一語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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