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mmm365 wrote:
王逸祥:
呦,現在不只是01網友,連PTT鄉民自動有責任為你背書啦?
SO WHAT?納粹黨也有佔全國絕對民意的時候,幾十年過去,又有多少當時的大多數活在悔恨裡?...(恕刪)
閒聊版 嘴砲而已
何須認真呢
wolf3wolf3 wrote:
這就是現在社會的悲哀....
理盲 濫情 是非不分 意識形態 作祟
各位要瞭解
任何的團體 要做社會運動都是他們的權利
今天很多人 都搞不清楚方向
一再的汙名化 抹黑廢死聯盟...
對其成員 人身攻擊...
把他們當成出氣宣洩的目標
扣上邪惡團體.....等等
甚至把仇恨轉移到他們的身上...
把目標搞錯了吧!.....
執行死刑 是政府的事情....
政府要暫緩執行死刑
把氣出到廢死聯盟身上是什麼道理....
刑事訴訟法 憲法 審核死刑執行要點 兩公約施行法...等
全部都是政府訂定的 法律
廢死聯盟 雖然主張廢死 程序正義
但能跳脫 中華民國 法律規範嗎? 亂搞嗎?
我們大有為的 政府會容許嗎?
再重申一點 執行死刑是政府的權利
有本事 有魄力 就一次解決 死刑犯...
既然依法行政 法理站得住腳 就去做啊?
政府 在怕什麼..?
政府為何 不這麼做....
政府考量的是什麼.....
廢死聯盟 只是個社會團體
有那麼大的能耐去影響政府嗎?
而且現在反廢死的高達8成...
不滿意死刑犯現在有 司法救濟途徑
就去立法院 抗議啊!!
修法改成 死刑犯經三審定讞後..
明文規定 不得釋憲 不得再審 不得非常上訴...
法務部 審核死刑執行要點 廢掉啊
兩公約施行法 不要簽啊!!
各位不去監督政府
卻一味的把怨氣 出在廢死聯盟身上
今天就算 廢死聯盟解散好了
這個社會就不會有廢死的聲音嗎?
政府就會 執行死刑嗎?
mmmmm365 wrote:
如果你希望跟有水準、沒情緒的人討論,您可以直接放棄引言我了,請另尋高明。
我的情緒還控制在社會可容忍範圍,我沒主張侵害別人生命,多謝你整個討論串對我個人情緒字眼的關注。不然這種靠腰的鬼打牆,你認為該用什麼有教養有程度的字眼代替?
第3點是我回應你另外一貼,還要怎麼理性闡述才算對我的道理與立場有幫助?= =
angela000217 wrote:
想當出頭鳥就要準備被打頭的心理準備,既然要跳出來卻不准他人批判這是什麼世界,原來現在廢死團體也要管他人的言論自由不准批判廢死團體,要罵只能罵政府,這是哪樣的團體。


wolf3wolf3 wrote:
誰告訴你不能批判 廢死團體了?
公共議題 當然可以討論...
但是
扯上個人 人身攻擊 汙名化 這樣對嗎?
如:
贊成廢死 就請支持者 廢死聯盟出錢 養這些死刑犯 或者帶回去自己養
誰誰...家人被姦後殺 煮來吃...等 你還會要廢死嗎?
誰誰...沽名釣譽 假慈悲 假聖人..
邪惡律師 邪惡團體.....等
說這些 不會太過分了嗎?
這些言語 只會更加製造對立....
有幫助嗎?....
不也只是口水 之戰...
政府在哪了.....
怎不去監督政府....
批廢死團體有用嗎?
口水之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