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你妹自私,或許吧(但這是您的認知),但最起碼,那是在法理上屬於她的;不是很想說出這個字,但您就是「貪」,您看的都是原來不屬於您的,遺產、喪葬補助,您視為理所當然,所以您會在意。同樣這樣的事,對我而言,我只看那喪葬費30萬,是為人子女本該盡的義務,兩姊妹各付一半15萬,所以我本該付15萬,如果能因其他原因讓我付少於15萬,我會心存感激,至於其他兄弟姊妹少付了多少,那與我無關,因為我沒有損失。
3.人的一生都是自己走出來的,滿則足,溢則損。
curstw wrote:
我覺得不同立場上來問都會被魔人砲轟。
如果是我妹的立場:
父親遺留40萬,辦喪事用掉30萬,
剩下10萬,我跟我姐一人分5萬,
我們家只有我有公保,
可以請領10萬喪葬補助,
這樣算下來我就獲得15萬元,
因為我姐什麼保險都沒有,
我覺得是因為我公保的身份才可請領
這10萬元的喪葬補助,
所以這應該是我個人私有的補貼,
我不想拿出來,
請問我這樣會不會太自私?
魔人們,你們不轟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