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公務員~凸

正常做誰會鞭你?

為何不檢討總是帶給別人負面的觀感?

當個約聘公務員也敢混,摸魚還摸的那麼沒有技巧。
有本事打混,後台要夠硬啊,不要被別人糾舉了才哀爸告母,
主管自己要明哲保身,小小約聘被fire也是正常的事。
與其怪民眾要檢舉,不如去怪主管那麼沒種不敢吃下來,
還不是怕被上級主管或被公懲會記過。

只有三個字,活該啦。
要上網,回家可以上個夠了吧。
明月書流 wrote:
台灣還有是非天理嗎 ...(恕刪)


+1


不管是不是公務員.......上班摸魚~~就要有被抓懲處的準備
這各是很正常的道理吧...

公務員可摸魚??~~那是根據哪條文哪條法??...
若可摸魚~~那事後他們主管為何又強調不可上其他網站!!

摸魚可以呀,要有心理準備...而且不要不長眼~~

身為中華民國公務員,就是要有高標準的公職人員~~接受民眾的指教
不然可以不用去當阿,並非依考上公務員就可以胡來享受~~高枕無憂

完全不值得同情....管他是不是公務員......私人企業也一樣
怪不得別人

LZ躲起來囉不敢回應~看登入日期~昨天還有上來耶???真是龜笑鱉無尾~都一樣

樓上一堆道德魔人高談闊論~事實上自己也不一樣~一定要把人逼死才甘心??

她上網會嚴重到要以死謝罪?都已經被調職了你們還想怎樣?道德魔人們!!一定要把人逼死才甘心??

她死了晚上去找你們會不會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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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e19831226 wrote:
LZ躲起來囉不敢回應...(恕刪)


alee19831226

你也太誇張了吧

不要用這種"她死了晚上去找你們會不會怕啊??"

這種話來激人家

不是沒工作人家就要去死

而且,

有種你有工作的時侯,就摸魚

再跟老闆說你開除我我就自殺去找你
無吾能為之事,無吾能解之謎,無吾能為之利,無吾能勝之爭


看完了60幾頁還是那句老話

不打勤 不打懶 專打不長眼

做錯事被抓到就是要接受處罰

勿以惡小而為之

可惜現在的人是非都分不清楚
明月書流 wrote:
操他媽祖宗三代 ...(恕刪)




我倒願意此篇樓主做的和你一樣

當場開罵

省的上了網路被鞭一次

上了電視又被鞭一次

她做的事真的有惡劣到要搞到上電視

搞到舉國皆知嗎?

聰明正義的你請告訴我??
繳稅的人是頭家,所以監督公務人員是天經地義,但若不符比例原則,
只認為我出錢的,我最大,那和前一陣子外勞事件的僱主有何區別呢
所以可看出外勞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因為台灣有太多人有這種心態

當我們在鞭外勞僱主時,是不是用相同的尺來衡量自己的行為,是否
符合比例原則
覺得那個公務員也太明顯了吧!
有人在洽辦公務,至少也要把那個視窗縮小吧!
活該被拍!

當兵用的這句話: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也蠻適用這個情況的!自己不長眼就不要怪別人!

摸魚,不管是誰都會偶爾為之,
不過這的確不是一件對的事,錯誤是不能合理化的!
雖然我們不知道她平時工作是不是很認真,
不過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屎,被發現摸魚,就算之前非常認真就全部消失了!


不過之前去中區健保局洽辦公務,早上快十一點的時候,
偌大的辦公室,只有三個人在,
兩個在聊天、一個在看報紙!其他人失蹤= =!
公務員都是這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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