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社區大樓內的拜拜,也沒看見維大力~~~但我覺得萬一維大力內部檢討起來~理由應該會如下:副總:因為該名消費者的文章所以導致他人不想買~決定加碼提告。然後維大力大概一輩子都不會想到事實是:買了飲料有螞蟻就要被告,誰敢買啊?!
Palpatine wrote:昨天社區大樓內的拜拜...(恕刪) 不用想這麼多反正以那副總的嘴臉千錯萬錯都不是他的錯就算不是這個理由 他也一定怪 行銷部門不會行銷業務部門不會做再怎樣都不是他的錯啦但是 不想買就是不想買反正現在好喝的飲料一大堆沒差他們家的如果倒了 要怪就怪上層 沒來看到這串文章囉
g8202 wrote:人工簽名檔:記得買蔓越莓汁、番茄汁、汽水、沙士、奶茶、乳酸飲料、烏龍茶、水果茶、運動飲料、八寶粥、水果水、咖啡、蘆筍汁和純水務必注意廠牌 蕃茄汁我愛 愛之味或可果美沙士我只喝黑松奶茶我只喝統一烏龍茶握愛喝悅氏水果茶我也喜歡統一的運動引料保礦力大好八寶粥我只要泰山牌的咖啡的話我喝現煮蘆筍汁當然要津津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