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下班後的行為確實和公司無關,照理不應該去找公司理論.不過,會找老闆理論是有點像古代告御狀的味道,說穿了就是小人物對大老闆的崇拜,想說員外該管一管家僕.大人應有大量,搞到去告人這種程度,讓人感為人不厚道,事情應該可以處理得更好的,何必跟小人物斤斤計較搞成一團.除非是真出言恐嚇,否則要告成大概也沒那麼容易.和為貴.
「大人應有大量」這不錯我想大人也不想為何小事弄到告官,因為這也很煩,萬一輸了也會更氣但爬過了前面的文,看當事人慢慢的一點一點說原本以為就一家五人去陳情。到變成了不只五人,很多美港村的人都知道這裡不會有人覺得,自己也做了很多扶弱濟貧的事,說不定還有捨身取義的怎麼大家都不知道,記者也躲了人家怎麼一下子村民都知道了,記者也來了?我想要不是當事人把場面搞很大按當事人所描述趾高氣昂的少爺,應會停也不停把車開過去吧
es_mato wrote:事件只是一方個人想法...(恕刪) ------------------------------------------看來還有實行細則要訂定...不過最簡單劃分責任的方法--交由網友決定,因為公司產品被抵制,損失的是公司,與其收入損失不如乖乖賠償.至於如果剛好為學校學生,不如開放國賠這樣更能保障受害者,一個成年人於下班後犯罪行為,公司須負連帶責任很'合理',那麼學生(還可能未成年)放學後犯罪行為,學校負連帶責任更'合理',不是嗎?
高雄15歲打死人的,他爸媽、祖父母、叔伯舅嬸姨...被關了嗎?他學校老師、組長、主任、校長被關了嗎?一個公司員工犯罪,整間公司停擺(都要負責被關)一個警察犯罪,整個警政署停擺,甚至內政部停擺(都要負責被關)一個總統犯罪,整個國家停擺(土城那有先例了)要繼續玩連坐嗎?liu-jason wrote:我有“指名道姓”嗎~...(恕刪) 不都進入司法程序了嗎?還上來受氣幹麻?監視錄影帶已經交出去了,不看也不知道真相。不如等開庭那天去旁聽,看能不能看到監視畫面。海斯勒 wrote:兄弟 你是認真的嗎...(恕刪) 台灣監獄早就不夠用了,快過年了,裡面很浮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