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謝謝...(恕刪)

一個月...
到現在已經三個月了
是不是已經被搓掉了...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簡單就是說射後不理嗎...(恕刪)


小弟現在才來回覆~似乎有點馬後炮的感覺...

先撇開樓主已經回覆不談,就針對發文不理這點來說吧~

如同我一直跟鳥兄您提到過的,若您認為樓主發文後不理,違反版規。
和您日前被刪文的事件一樣,請進行您回報的權力,這是每個Mobile01會員的權利。
擔心 Mobile01 處事不公?!
瞧瞧您的案例,當初我檢舉正方的~不也處理了,看不下去~除了幫忙蓋這棟樓,也別忽視您本身的權力了~

另外~歡迎J大再次回覆說明近況~哈^^
Palpatine wrote:
小弟現在才來回覆~似...(恕刪)


樓主沒有回覆我檢舉過,沒有得到官方任何回應

依照版規樓主不參予討論該討論串就會被回收沒錯吧

我覺得接下來他還是不會回應任何事情,你可以試著去檢舉看看,不過我想結果是一樣的

依照版規看起來,這棟是否有特權???眼明的人都看的出來

我照你說的,行使了我的權利,但是站方若是刻意站在偏袒的一方

所謂的權利不過是名詞,不具任何意義

Mobile01 wrote: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

9. 發起主題討論後不參與該篇討論,或刪除自己過往發言內容者,文章會直接移除處理。
該文會先予以移除, 請您發文前再多留意規則, Mobile01站務群感謝您的合作。


注意看看這條,檢舉有用嗎???

不過不管最後誰勝訴敗訴,我都已經幫大家想好退路了

晚點整理一下再更新
c3d wrote:
小鳥都不敢叫...
樓主已經出來說明一下...

你也算馬後砲,都要等到人出來了才出來喊

我也不用24小時掛在上面等回應吧
kore921:小孩像這樣說話,顛三倒四、口是心非,才會後悔當初沒把他留在牆壁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樓主沒有回覆我檢舉過...(恕刪)


假若:

Mobile01的版規會秉公處理,不會偏袒廠商或消費者任何一方~
那~~~您檢舉了,沒消息~是不是就代表樓主沒有發文不理?^^

星期一要上班,言盡於此~^^

-----------------------

臨時睡不著的補充:

我已經刻意提到之前的"檢舉"事件了~
您也是一直認為站方只會刪除不利樓主的文,損廠商的一方就都該死。
我也很坦蕩的跟您說,您的文就是我檢舉的~
接著,同樣違反版規的正方發文,我也去檢舉,且有效的被站方刪除文章~
事後,也沒人衝著這點追著您問:啊不是說站方不公?!

現在您檢舉無效,又要說是站方偏袒?!
或者您認為~只要是您"公正公平的檢舉",站方就"一定"要依您的意思處理?
不處理,就是偏袒?

您問我要不要去檢舉樓主發文不理?
我認為沒這個必要~所以我壓根沒這行動。
第一,他有回覆,不定時不定期的回。
第二,現在還在案內~還沒有任何判決書出現,偵查不公開這事情我們不是討論過了嗎?
第三,樓主也在您質疑發文不理後回文了,也應允了無論結果如何都會回覆。
說著樓主發文不理的您,又有想過自己的發言是否有失公允呢?!

睡不著真可怕~可以一下子打很多字出來XD
Palpatine wrote:
假若:Mobile0...(恕刪)


這裡是閒聊區..版主也回應很多次了!所以射後不理是不成立的! 否則全部閒聊區的文章應該通通刪掉!
更何況版主也沒有向小鳥報告的義務!
版主也說過審理中不好在網路上發表任何意見!
如果說..等了2,3年..這條主題還在,而版主也沒吭聲..再來論其他還不遲吧!
j大 加油了!
再來幫你頂一下~

看了回文可以了解甚麼人養甚麼鳥xd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謝謝大家的持續關心,

最後一次偵查庭(8/5)結束,

桃園地檢署楊檢察官確實跟我們說

約一個月會有結果,

所以我也一直在等偵察結果出爐 再跟大家報告



不過直到現在,

我完全沒有收到地檢署給我的任何消息,

我上網查詢桃園地檢署的判決更新資料,

昃股也一直都沒有新的判決,

所以也無從更新,

並非像某些網友所說的躲起來、不願面對



結果出來後,

我會完整跟大家說明

謝謝大家 !!(恕刪)



加油呀加油!很久沒來幫忙推了 加油阿~!!
60D+s30 1.4.....希望持續增加中(*☻-☻*)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謝謝大家的持續關心,

最後一次偵查庭(8/5)結束,

桃園地檢署楊檢察官確實跟我們說

約一個月會有結果,

所以我也一直在等偵察結果出爐 再跟大家報告



不過直到現在,

我完全沒有收到地檢署給我的任何消息,

我上網查詢桃園地檢署的判決更新資料,

昃股也一直都沒有新的判決,

所以也無從更新,

並非像某些網友所說的躲起來、不願面對



結果出來後,

我會完整跟大家說明

謝謝大家 !!

很高興看到你上線,這表示你還沒被搓成湯圓,不論這件事情會怎麼結束,以後我會繼續告誡身邊的人,維大力曾做過的好事

話說,原來有很多人還不知道維大力曾有這個事件,而有更多人不知道,新聞媒體是這麼好收買的,輕易為五斗米折腰
沒想到這麼重要的帖子到現在才注意到
不過還好我已經很久沒碰過維大力了
以後大概也不會有機會碰了...
黑名單裡又多了一家
最近選舉到了(雖然我不住五都範圍內,跟我沒什麼關係)

一堆媒體還是一樣只分藍綠,電視好無聊

沒事回頭關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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