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bee wrote:
3 公分 x3 = ...(恕刪)

3 公分 x3 = 3 公分 + 3 公分 + 3 公分 = (3 + 3 + 3) (公分 +公分 +公分) = 9 (公分 +公分 +公分)

還有單位相加3次的哦.......

3 公分 + 3 公分 + 3 公分 = (3+3+3)公分 = 9公分

會有人不知道嗎?

你沒看到打出這篇的大大說他是故意打錯的嗎?

在64頁633樓...
playone wrote:


jocoliu wrote:
就像前面有為大大說的, 小二的學生絕對知道沒有6元這種錢幣, 所以絕對不會錯認 6 與 10 在此算式中的腳色.
所以不管是寫 6x10 or 10x6 在他們的心中的認知都是一樣的 6 個 10元硬幣


以上這段話的的確確是你說的,...(恕刪)


我承認, 這句話是我引述其他大大的話來的, 你要說是我說的, ok, 我不否認~

請注意我首文所言, 乘數與被乘數是不同的, 只是順序問題. 另外我也不是第二派觀點, 而是第三派~


2009-03-27 11:55 by kcchao0921
我自認是第三派
1.在乘法最原始定義下,被乘數與乘數是有區別的
2.在可解讀的狀況下,兩者順序不是最重要的
3.順序互換是兩者角色不變,位置互換,無關交換律

Hi, I am Joco!
其實我個人的意見還是覺得,本題不應該與單位扯上關係。

單位相同才能相加這種是從小就學起的事情,
印象中應該有類似:
100克加上2公斤 總共是多幾公斤?
5點半再加上1小時20分是幾點幾分?
1200公尺加上5公里是多遠?
長方形長2公尺、寬50公分,面積是多少?

諸如此類,不就是在訓練我們單位換算,
以及建立單位的概念嗎?
jocoliu wrote:
我承認, 這句話是我引述其他大大的話來的, 你要說是我說的, ok, 我不否認~

請注意我首文所言, 乘數與被乘數是不同的, 只是順序問題. 另外我也不是第二派觀點, 而是第三派~


達成共識才能繼續討論,
大家都是很 Nice的,
我為「胡扯」再次向你道歉。

--
其實我只是想給你當頭棒喝!
錯誤的觀念不應該深植心中!

--
更新在首文我看不見啦,沒可能一直切第一頁去看的!

另外,提出第三派的大大也說了,要在可解讀的狀況下才行,
如沒加上單位的話,我認為一樣不可解讀,被乘數與乘數位置不變。

我認為你舉大英百科來當例子較不妥,
因為你在台灣受教育,理當遵循台灣的規格走,
就像上面大大說的,開車要靠右邊一樣,這是共識!
不能說,香港在左邊,所以我愛開左就左,愛右就右!
Dave5136 wrote:
就像車子該靠右走還是靠左走,總是要規定一邊..(恕刪)


這還是有差別的, 不規定走一邊, 會影響自己以及別人. 所以並非僅為規定而規定.

用6x10並不會有任何影響 - 除了老師必須打X以外.

理解是一種組合過程, 10x6或6x10無關理解. 只與溝通形式有關.

我寫答案一定會寫10x6, 因為我知道改的人,可能是坐在教科書上改我的考卷. 我沒那麼白目.

我想小二生不會太白目.
cccylll wrote:
這還是有差別的, 不...(恕刪)

這邊是強調列式背後的意義

在計算紙上愛怎麼計算就怎麼算~

如 25X123部分人會在計算紙上把它寫成123X25的直式

因為較方便計算

正確的列式很重要的!

cccylll wrote:
這還是有差別的, 不...(恕刪)


其實也不能這麼說,
你可以說10x6跟6x10無關理解,
但是不能說不影響他人。

今天你若解答的是另外的問題,
更高深的學術研究需要經過其他人審核,
你寫的跟別人共識不同,還是看不懂!

如果你是會計師或是需要用到複雜運算的,
算式亂列,也許還是只有你自己看的懂,
但不代表不會替別人造成困擾!

總之,觀念要從小養成,至少也要像你一樣可以明白,
在寫給別人看的時候,就是要寫別人看的懂的東西!

其他時候要自High都是無所謂的!
playone wrote:
其實我只是想給你當頭棒喝!
錯誤的觀念不應該深植心中! 嘆氣
...(恕刪)


請問您真的有敞開心胸討論問題嗎? 在對錯尚未達成共識, 只因礙於規定, 故需寫成 "被乘數 x 乘數", 您用當頭棒喝, 會不會太主觀了點?! 如果心中已經有成見, 那也不用參與這兒的討論, 因為...這是來吵架的~
小弟在這不是否定 "被乘數 x 乘數" 是對的
只是爭取 "乘數 x 被乘數" 應該也是對的, 只是習慣的表達法不同而已.



您卻用了一個 "當頭棒喝" 之詞告知我, 你是錯的.

這樣就不用討論了, 因為這是告知, 且不容質疑~

這好像就像前面有大大提的, 老師永遠是對的;

師生之間是沒有所謂的 "教學相長", 因為老師永遠不會錯!~

還記得, 在來特兄弟尚未發明飛機的年代,英國皇家科學院院長說過一句話 "世界上不會有比空氣重還能飛翔的飛行器存在" 因為他是最高科學家代表, 高高在上, 他是不會錯的!

再次強調, 舉上述的例子, 不是說老師是錯的, 只是要強調 在這不是否定 "被乘數 x 乘數" 是對的
只是爭取 "乘數 x 被乘數" 應該也是對的, 只是習慣的表達法不同而已.
Hi, I am Joco!
playone wrote:
其實也不能這麼說,你...(恕刪)


我不認為數學語言有國界, 至少我不曾聽過英國的數學教育不受其他國家的承認.

我承認10x6在我國是唯一正解這個規定, 應該讓許多人很High.
kcchao0921 說的第三派,就是我找資料後所要說的

1.乘就是 自己連加, 這個自己,就是所謂的被乘數。所以乘法的定義就有被乘數和乘數的觀念
2.至於順序問題,一般通用的是被乘數x乘數,大英百科用乘數x被乘數,但僅管順序不同,都不
違背乘法定義
3.第2點所說的順序,跟乘法的交換律“無關”!
以乘法交換率來說 3x10=10x3,等號前的3是被乘數,等號後的10是被乘數
跟第2點說的不同,第2點說的3x10 或10x3, 兩者的10都是被乘數
所以第2點來說,不管3x10還是10x3,他們代表的都是10+10+10
但不管是在哪一種順序,3x10和10x3的概念還是相同的
很多人都被交換律給誤導了,這裡請不要考慮交換律,所以也不要寫3x10=10x3(此為交換律存在時的寫法)
4.不能因為乘法沒“統一”的定義順序的寫法,就覺得順序不重要(或許真的有“統一”寫法的定義,但我還沒找
到資料)
順序就像一個語言的文法,舉個例: I love you
以中文來講,是“我愛你”
以日文來講,是“私はあなたを愛してる”,如果純照字翻,不改成中文的文法,會變成“我你愛”
同樣要表達I love you的意思,但不改成中文的文法,我你愛 哪個中國人懂你是要寫什麼?是要講“我愛你”
還是講“你愛我”?
所以有共通的“順序”定義,在數學的語言上很重要,這樣你列的式子,別人才懂你的思考過程與邏輯
這也是至今還堅持要照順序的大大們所要表達的意思吧
5.數學是很嚴謹的科學,對於順序真的沒有定義嗎? 或許應該是有,但我還沒找到有“份量”的資料來佐證
6.對於某些人認為定義是人定的,所以可以不遵守,遵守就是思想冥化等等,我覺得這些人未免過度延伸了
那麼你們也不需要使用中文字,什麼都自己發明不就得了? 使用中文,就是在遵守中文語言的定義啊!
7.今天樓主的小孩,我還是會建議學習照課本的順序來寫,當然前提是要先了解乘法本身的基本定義
因為所有台灣,甚至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是用這個順序,你不照順序只是被當成“異類”,沒有好處
這裡我說的“異類”沒有貶義,只是個中性名詞,就是“與眾不同”,而這個不同沒有好處,只是無法
與人交流而已
8.至於樓主女兒的老師這種教法好不好,我不是老師,不與置評,或許他也知道這個順序只是個共識
不是不照順序於乘法定義來說就是“錯”,但順序是很重要的,叫他跟小學的學生講那麼多為什麼順
序重要的道理,我想小二學生也聽不懂,所以就直接要求要照順序來寫才是正確的,以後在數學上
也不會因為“順序”本身產生錯誤,因為邏輯上是對的,又能與人溝通,為什麼不這麼做呢?
要了解原因,等以後長大有心探討,就能夠進一步了解,就像現在的我們一樣

9.不同定義下的東西,不要拿來互比,然後就說他相等的
如第4點說的,中文是我愛你,日文是我你愛,但你不要拿日文的我你愛跟台灣的我愛你同義
就說那中文也能寫我你愛
這點很多板友的文章也出現過此問題
我也重覆很多次此概念
以台灣來舉 10x3=10+10+10, 3x10=3+3+3+3+3+3+3+3+3+3
而換成大英 10x3=3+3+3+3+3+3+3+3+3+3, 3x10=10+10+10
在台灣,10x3 意義不等於3x10
在大英,10x3 意義仍不等於3x10
但不要拿大英10+10+10=3x10,所以就說在台灣10x3跟3x10就是同義
再不明白,我也詞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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