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妹妹公保喪葬補助費不投入辦喪禮

curstw wrote:
後來我有跟我妹說了,...(恕刪)


這種事其實一開始辦喪事時就要提了

我外婆過世,眾阿姨與舅舅們就是比照辦理

只有一個能領,就讓其中一個去領(我不知道是一樣錢,還是薪水高的能領比較多,所以讓某個阿姨去請領,拿出來補貼

由於最大的阿姨平常就不管事較弱勢
所以由我媽決定這麼作

有能力的阿姨再多出,當初出錢買下外婆的金飾,作為到養老院照顧費用,完事後又捐出來,給女性晚輩一人分一個金飾(男的沒有,人太多了)
你媽看起來真的蠻強勢的?
你奶奶的金飾,有能力的阿姨當年已經買下來, 把錢用在奶奶養老院的開銷上頭了, 憑什麼奶奶往生後還要人家把金子拿出來分呢?
# 若是你那個阿姨自願的也就罷了, 只能說你那阿姨人真好, 不和你們這些人計較。
supersd wrote:
這種事其實一開始辦...(恕刪)由於最大的阿姨平常就不管事較弱勢
所以由我媽決定這麼作

有能力的阿姨再多出,當初出錢買下外婆的金飾,作為到養老院照顧費用,完事後又捐出來,給女性晚輩一人分一個金飾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趕快斷絕關係吧!你妹想了好久不敢做,你做了我想她會高興到睡著都會笑。
人是不是結婚後就會開始和自己手足計較金錢?

iamaminimalist wrote:
人是不是結婚後就會...(恕刪)
應該是有家庭小孩後,年紀越大越為自己打算

這就是為何手足情感約來越淡薄主因
辦喪事,只有一張發票,僅可一人請領喪葬補助,.....
所以應該拿出來辦沖抵,父母的喪葬費用。




狗子2008 wrote:
我個人認為,喪葬補助是應該拿出來辦喪事,
子女不管是勞保還是公保,父母過世都可請領喪葬補助,
但各保險僅可一人請領,多半是找薪水最高的來領。
這是額外的補助,不一定每個人都遇得到,
1.辦理後世費用高了些,約十來萬就可完工含塔位。

2.父輩的努力不夠,結餘略少了點,算不上社會行情,父親、祖父都不夠努力。

curstw wrote:
父親逝世戶頭留有一筆...(恕刪)

你妹妹每個月繳公保費用,才有喪葬補助費。

如果那麼多年,你每個月都幫你妹妹出一部份公保,那麼平分喪葬補助合理,如果沒有出錢,卻要求平分,那就是厚顏無恥。

繳費的時候裝作沒事不繳,領錢的時候怪妹妹獨吞,還覺得別人不對,你才是那個自私的人!

以你這種心態,你妹妹應該主動跟你斷絕關係才對!
curstw wrote:
所以應該是[父親遺留之40萬元+妹妹喪葬津貼] /2

才是每人可分得的錢。


這樣可以提告妹妹財產侵佔嗎?

還是默默的跟妹妹斷絕關係?真的是極其自私。

你才自私又極其噁爛
為了錢可以毫無邏輯毫無理性的認為你妹妹的補助你可分一半
你妹的喪葬補助是補助他的
是他具有公職身份取得的
需要用到拿出來用
用不到本就是他的
為何要跟你分
你不用默默的斷絕關係支持你提告去讓法院讓鄰居都知道
看是你被指指點點與被法官洗臉還是你妹妹
我要是你妹妹有你這種哥哥不用等你默默斷絕關係
我一定主動跟你老死不相往來
這個case有些複雜啊!

合於情理法的作法或許是:
父親的遺產是法定遺產,應由子女們共同繼承。
40萬除以2=20萬 分一分
喪葬費是子女們共同的義務,應由子女們共同分擔。
15萬除以2=7.5萬 分一分
公保喪葬補助費則屬於妹妹個人的福利,就別混為一談了。

**我個人是沒有計較這種小錢而影響家人關係的,所有領到的補助費全上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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