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hurhuang0159 wrote:
回答你的問題. 外國...(恕刪)
請搞清楚一點,我一直都是在討論"醫學生",
想要談已經有拿到當地執照的醫生要不要學歷鑑定可以自開另外一個文!
波波沒有一個人有波蘭當地執業的執照,
若你要把自己跟波波放在同一類,我也沒辦法!
但我簡單回答一下,就是對等原則,
以美國為例,外國學歷的人想在美國當醫生除了考試跟訓練外,
學歷是採用認證的方式,並不是甚麼程序都沒有,
因此台灣若跟美國一樣有專責的認證單位,
要求已經有當地執照的醫生或者醫學生考學歷鑑定是沒有道理,而且根本是重工,浪費時間金錢!
但台灣有這個單位嗎?
況且,
台灣跟美國不同,沒有許多人持外國學歷想回台灣當醫生,
所以採用學歷鑑定考試是很實際的做法,
你可以探討要怎麼鑑定才算公平有效,但不是甚麼都不用做就可以直接取得報考醫師國考的資格.
簡單講,你在美國的醫師執照就只有在美國有效,
並不是有了一張美國醫師執照就可以直接回台灣當醫生...
(以上的美國跟台灣互換都可以,用其他國名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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