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kazkaz wrote:
與其論及鞭刑跟死刑廢...(恕刪)
其實更多人是抓不怕, 很想被抓, 希望去吃免錢飯的.
前兩天為了一千多塊砍死運將的不也被抓了, 你瞧他們有在怕嗎?
即使破案率100%, 只要關起來沒啥痛癢, 不怕的人可能佔大多數.
我主張要適時採用鞭刑並廢除死刑, 如此即便誤判也不致於出人命, 頂多打錯鞭子國賠一下也還好. 但是針對重大犯罪與累犯, 採取鞭刑措施, 我不相信前兩天那幾個殺了運將的傢伙可以面對鞭刑不挫塞.
即便是死刑, 現今死刑打個麻藥就掛點了, 這死法比得癌症死掉舒服太多! 與其得癌症痛死掉, 可能判死刑打麻藥再掛點還爽得多.
我們不必像新加坡什麼事情都要鞭刑, 但我們可以針對殺人/重傷害/強姦/搶劫/貪污/金融犯罪/詐欺集團/連續偷竊/販毒/流氓等進行鞭刑即可.
公喵不帥, 母喵不愛. 公喵愈壞, 母喵愈愛. 不帥的公喵想要母喵愛, 就只好學壞.
_kazkaz wrote:
與其論及鞭刑跟死刑廢除與否
還不如先討論台灣鑑識技術跟破案率甚至台灣人民對於法治的基本概念吧
這數年來
台灣的刑案破案率一直維持在50%左右
我認為這才是真正造就社會問題的原因
想想
你只要努力預謀一下
有50%以上的機率警察是抓不了你的
多快樂阿
...(恕刪)
我希望對累犯及連續犯或情節重大之犯罪加入鞭刑,
及提高假釋門檻之訴求,
皆為希望嚇阻犯罪,
雖然破案率有待提升,
因現在犯罪處罰之方式為矯正刑,
簡單說是剝奪你的自由,
但是因為現行犯罪執行監所依法皆讓受刑人接受良好之照顧,(簡單說是吃好睡好,千萬不要以為現代監所像監獄風雲之獄卒可以任意處分犯人)
故我認為對犯罪之人難生嚇阻之效果,
故希望加重處分方式,
來嚇阻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