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世用重典是否修法採用重罰及鞭刑嚇阻犯罪.

與其論及鞭刑跟死刑廢除與否
還不如先討論台灣鑑識技術跟破案率甚至台灣人民對於法治的基本概念吧

這數年來
台灣的刑案破案率一直維持在50%左右
我認為這才是真正造就社會問題的原因
想想
你只要努力預謀一下
有50%以上的機率警察是抓不了你的
多快樂阿
台中小康 wrote:
其實刑罰加重對於犯罪...(恕刪)

鞭刑沒那麼簡單...
不是說今天要定義鞭刑
其他人民的基本權利就不會受損...

今天法律對於刑事的刑罰
主要依據在於剝奪其犯人的公民權
但請問
如果今天要增加鞭刑
敢問要用哪條憲法來定義?


大家以為新加坡很好嗎?
背後的歷史背景跟他們人民所被剝奪的權利大家好像都沒看到過
aad wrote:
支持也要有合理精闢的理由,而不是粗略的報負心態或個人價值觀好惡,網上太多這種人想讓台灣倒退,支持髮禁支持體罰支持鞭刑民主國家有這些思維的人真是悲哀

何謂民主國家? 新加坡算不算民主國家?
_kazkaz wrote:
與其論及鞭刑跟死刑廢...(恕刪)


其實更多人是抓不怕, 很想被抓, 希望去吃免錢飯的.
前兩天為了一千多塊砍死運將的不也被抓了, 你瞧他們有在怕嗎?
即使破案率100%, 只要關起來沒啥痛癢, 不怕的人可能佔大多數.
我主張要適時採用鞭刑並廢除死刑, 如此即便誤判也不致於出人命, 頂多打錯鞭子國賠一下也還好. 但是針對重大犯罪與累犯, 採取鞭刑措施, 我不相信前兩天那幾個殺了運將的傢伙可以面對鞭刑不挫塞.
即便是死刑, 現今死刑打個麻藥就掛點了, 這死法比得癌症死掉舒服太多! 與其得癌症痛死掉, 可能判死刑打麻藥再掛點還爽得多.
我們不必像新加坡什麼事情都要鞭刑, 但我們可以針對殺人/重傷害/強姦/搶劫/貪污/金融犯罪/詐欺集團/連續偷竊/販毒/流氓等進行鞭刑即可.
公喵不帥, 母喵不愛. 公喵愈壞, 母喵愈愛. 不帥的公喵想要母喵愛, 就只好學壞.
小拔兔 wrote:
那麼被害人家屬也有可能就使用同樣的手段來報復加害人和他的家屬...(恕刪)


中肯+1~~~
因為重罪者在犯重罪前,他自己早就不尊重人權了
支持死刑=支持一堆禁令?
一點根據都沒有的就做這樣的推論真可笑

人權只適合用在被害者
加害者要人權?講這種話不覺得丟臉嗎?

關到死<<<難道不會有特赦嗎?

死刑的成本比關到死高,又如何?
總比突然那天死刑犯被特赦之後
有機會出獄
又繼續殺人
這樣社會成本不是更高嗎??
你們的思考只有牢獄這部份嗎?

支持死刑=報復?
這樣的觀念太假正義

廢除死刑=台灣進步?
我在某程度上贊成廢除死刑
那就是等到人人都能自律的時候,廢除死刑才是真的進步

而不是一昧的支持廢除,那也仍是假正義

_kazkaz wrote:
與其論及鞭刑跟死刑廢除與否
還不如先討論台灣鑑識技術跟破案率甚至台灣人民對於法治的基本概念吧

這數年來
台灣的刑案破案率一直維持在50%左右
我認為這才是真正造就社會問題的原因
想想
你只要努力預謀一下
有50%以上的機率警察是抓不了你的
多快樂阿
...(恕刪)


我希望對累犯及連續犯或情節重大之犯罪加入鞭刑,
及提高假釋門檻之訴求,
皆為希望嚇阻犯罪,
雖然破案率有待提升,
因現在犯罪處罰之方式為矯正刑,
簡單說是剝奪你的自由,
但是因為現行犯罪執行監所依法皆讓受刑人接受良好之照顧,(簡單說是吃好睡好,千萬不要以為現代監所像監獄風雲之獄卒可以任意處分犯人)
故我認為對犯罪之人難生嚇阻之效果,
故希望加重處分方式,
來嚇阻犯罪.
台中小康 wrote:
…我希望對累犯及連續犯或情節重大之犯罪加入鞭刑...(恕刪)
鞭刑是對人格權的重大侵害,如果不是重大的暴力犯罪,處以鞭刑恐違反比例原則,有違憲之虞。以慣竊為例,侵害的不過是「身外之物」的財產法益,若僅因其為累犯即處以鞭刑,顯然輕重失衡。嚇阻犯罪並不該是刑事政策的唯一考量。反之,若是侵害人格法益的重大犯罪(例如殺人、強姦),以鞭刑來對待即無不當。至少符合應報主義的精神。

另外,新加坡並不是個值得推崇的國家。雖然表面上有民主選舉,實際上卻是個專制的政權,民主程度落後台灣甚多。固然他們有不錯的成果,但其「手段」不見得值得仿效。
Dave5136 wrote:
鞭刑是對人格權的重大...(恕刪)


至少在新加坡不會被搶、被偷、被砍
新加坡言論也夠自由了,況且人家經濟做得比台灣好,官員也鮮少貪汙

反觀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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