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連署要求法務部判處死刑

這個不會判死刑啦..
會判死刑這國家真的玩完了
法官判決居然受媒體與網路影響...
單純的這就是殺人罪...

第一次殺人,有悔意...頂多判個10年或12年...
就算是遇到非常很的法官加重其刑,頂多就是無期徒刑.
在民主國家,判死刑是非常嚴重的...
人生命是不應該輕易的被剝奪的..
如果還遇到比較強的律師與比較混的法官(譬如摸胸十秒無罪的)
搞不好弄成過失致死..
關沒幾年就出來啦...
媒體的熱度,抵不過法院三審的龜速的
上訴到高等法院以後,搞不好大家已經忘記這件事了..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
那些一意要廢除死刑的人道團體的想法
之前版上有個說要連署廢除死刑的
出來說明一下吧
jillstally wrote:
我覺得刑法應該用相同...(恕刪)

+1
個人覺得台灣會亂就是因為
立法不嚴
從法不實

另外就單純這件個案來講
如果有人權團體要替那位殘忍的父親講話
麻煩一下先煮一鍋熱水,自己跳下去煮一煮再來起來說話吧!
黑暗騎士也很少殺罪犯吧,最多只是給他們教訓.最後給警察逮捕.

現在最需要的應該是死亡筆記本啊.
在台灣喊人權喊最大聲.大概是犯案被抓.進警局時.在法庭上.及入監等時候

為了在人權國家排名數字好看.

台灣的善良百姓承受

善良百姓平時有在談人權嗎?

亂世用重典.應是不變的道理.我反對廢死刑
victor4457 wrote:
在台灣喊人權喊最大聲.大概是犯案被抓.進警局時.在法庭上.及入監等時候

為了在人權國家排名數字好看.

台灣的善良百姓承受

善良百姓平時有在談人權嗎?

亂世用重典.應是不變的道理.我反對廢死刑

現在是亂世
那香港某藝人批評台灣很亂
為何有一大堆人抓狂
對於惡行重大的惡徒,根本不可因為為了人權而不判死刑,
人權團體提倡廢止死刑,根本就是亂來,
現今的社會還是得靠重刑才能稍微遏止犯罪的發生。
其實,我覺得有期徒刑就可以了....





















































只要關進牢裡,圍牆架上重機槍,不給飯吃,關上六個月就行了,根本不用十年二十年。
有夢最美,妄想相隨
這種連署真是太可笑了

要是民眾觀感能左右司法判決

那台灣才真的完了
不用死刑,用一樣熱滾滾的熱水給他全身浸泡然後再撈起來這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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