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為死刑能完全嚇阻犯罪,但至少可以讓一部份人在犯罪前好好衡量後果,至於這一部份是多少,恐怕沒有人知道,但只要能有個四,五成,那就差很多了. 個人認同死刑要保留,那些重大刑犯,罪證明確的,不處以死刑實在沒道理.
死刑的嚇阻作用有限!最好是公佈 死刑犯的 慘狀 <--雖然有血腥(或是犯罪者被關的都該給他們看看死狀,這才叫嚇阻吧)不過這是最有用的,人都不想變慘吧,作壞事也一樣,他們作下流的事,但表面上還是光鮮亮麗。如果可以讓人覺得作壞事的下場很慘,可能可以多些嚇阻吧?而且重要的是,重大犯罪千萬不要又給他更生(第二次傷害人的機會了)
我認為任何人都有生存的權利, 不管個人或國家都沒有剝奪他人生命的權力. 但是那些可判死刑的重犯既然教化無效, 處死違反人道, 長期監禁又耗費社會成本, 不如直接用藥物或手術破壞神經中樞讓他們終身癱瘓及喪失感官, 再也無犯罪能力. 然後釋放他們請家屬自行照顧, 孤身者請"人權團體"發揮慈悲心妥善照顧他們吧.
這標題很有意思,請大家先搞清楚台灣有沒有死刑答案是有的,不過已經幾年沒執行了?法務部長不敢簽名執行,法官也不敢判死刑看看殺人放火的,了不起關六七年 ,前陣子的洪曉慧案計畫殺人 .毀損屍體, 跟栽贓結果關幾年後出來,媒體還在報導他如何重新做人這些都在教育那些敗類殺人 沒啥了不起 近去關各幾年就好法務部長該給交代,為何判覺確定卻不簽??????
死刑不是看犯罪人有沒有後悔~而是他有永久隔離之必要!至於版小你說的,本席認為:台灣的死刑不是不足以遏止犯罪~而是現在有執行嗎?法律不是三審嗎?有人審了又審,更審再繼續審...你覺得台灣近十年來到目前有死刑可言嗎?犯罪者知道被打槍時候的恐懼嗎?有人點出重點:不給他死~留著垃圾幹啥?對罪犯憐憫,就是對自己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