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支持該有死刑
問題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還關係到警察要不要去抓,檢、調、司法會不會因顏色而決定要不要去查、司法顏色的判決,民代有無關切,背景夠不夠硬、錢夠不夠多....太多了。
不過話說回來,台灣還是要有死刑,而且不只是惡意殺人的這些惡人(證據都確鑿的),還有酒醉駕車撞死人的,搶槍殺警的,砂石車司機惡意把人壓死的(就是在倒退乾脆壓死人的那種),這些都應該是判死刑。
為什麼提到酒醉駕車撞死人?太多酒醉駕車撞死人,而酒駕的人沒事,那被撞死的就比較 隨偉國小嗎?
每次新聞出來,酒駕車禍撞死人,這種新聞到底要死多少人才會喚醒國家的重視?才會喚醒大家的重視?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人都死了,賠錢有什麼用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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