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馬利亞4小偷 被砍斷單手單腳

顏射管跟HID一併適用

還有飆車族
酷弊了~~~

叫馬政府趕快引進這一套方案

保證效果立即見效

以後警察就只要查戶口就好了

如果可以在大腦裡製造肢體被砍斷的「痛覺」,不用真的砍斷也是很有警惕效果的。
這樣犯人還是有「好手好腳」,有自新的機會。再犯的話,請再來「痛」一次看看...
enzorexcheng wrote:
至今還有些人在說"當年日本人在的時候治安多好多好"...

這種話 讓人聽了很無言.


??有什麼好無言的
難道你的意思說,現在台灣講人權了,所以現在治安比日據時代好太多.
現在看見的持槍搶劫,飆車族砍人,強暴未成年少女....這都是幻象
enzorexcheng wrote:
想當年日治時代

日本警察對台灣小偷也是用類似的手法來懲罰

至今還有些人在說"當年日本人在的時候治安多好多好"...

這種話 讓人聽了很無言...


我聽了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治安好是事實…

我還是相信只有厲法才能矯正犯罪率
My Blog : http://skyerh.blogspot.com
enzorexcheng wrote:
戒嚴時期&白色恐怖時期的冤獄固然很多 但是該時期也沒看到砍手剁腳之類的刑罰吧?
戒嚴時根據戒嚴法 只是"軍事審判權之擴大"

直接槍斃啦,還有講錯話抓去關十年八年的.
您要是覺得這種事情無所謂小弟也是沒話講的.
軍事審判權擴大本身即為對法律的粗暴踐踏.

不管有沒有嚴刑峻法,關鍵是審判同執行程序程序有沒有合法,以及對實行對象一視同仁.

關于戒嚴同白色恐怖,大大可參考對岸同時期的「嚴打運動」.
有沒有相似之處
點我有資訊
阿昆霖阿 wrote:
飆車族砍哪裡? 手嗎...(恕刪)


砍手就不能補油門了
煩惱是用來解決,不是用來堆積的
砍手砍腳有用嗎?
索馬利亞還是那麼亂
有種去砍軍閥和反抗軍的手啊~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很好笑的新聞.強盜嚴懲小偷.好不容易當海盜去搶來.東西又要被偷.....還嚴懲....哈哈.....
那抓到海盜不就直接給他去投胎......
亂世用重典~

台灣對待壞人太好了!

都不是站在受害者的立場想!

台灣立法委員應該想一想怎樣立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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