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花之戀 wrote:
我是有遇過教授幫我寫...(恕刪)
X的,講到這個就度濫!
前女友期末作業光碟繳給班上代收同學,
但是光碟被同學用不見,事後跟教授說我前女友沒繳交光碟
當時研究校規等等規定,學校還特地招開三次會議!
一方面是修改成績,教授要被記缺失(但事後根本不是教授的過錯,所以可以免責)
一方面是要找當事人詢問
(有問跟沒問一樣意思,代收的人打死不承認,但班上其他人都看到我前女友交作業了)
拿前女友NB去給一群教授看檔案時間點,
教授還落井下石說:檔案時間可以修改!(暗!!擺明就是不信任學生)
雖然前女友最後還是被退學了,但不爽的是別人過錯要我們自己承擔,
而且學務長還補一刀:就算現在讓你過了,學期也過了一半,還是轉學或退學吧!
這件是讓我體會到,當好人就是等著吃悶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