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靠!電車上殺人,社會是怎樣了~

pangchia wrote:
對岸的 汽車站 火車...(恕刪)

在馬尼拉搭捷運
第一步要先檢查包包

然後在車站裡會有一個拿散彈槍的人一直看著妳
hanchia1990 wrote:
在馬尼拉搭捷運第一步...(恕刪)

台灣也淪喪到這種地步了嗎???!!!
不好意思~好奇問一下
假如這時候,大家擒住兇手後,為了制止兇手繼續行兇,也怕兇手太清醒認出人
混亂中~一人一腳不小心把兇手的頭敲暈過去,或是踹暈過去,有犯法嗎
但沒有致命危險,純粹只是想讓它暈倒免得危害乘客~這樣可以嗎?
還是會被起訴?
台灣社會,已經太多沒品下三爛之情事了,可能跟社會風氣有關.....易言之:狗屁倒灶 (雖然荒唐的程度跟大陸某些城市還有段距離)

不錯了啦,在紐約坐電車開車,內功不夠,還不敢到哈林區,布朗區呢

正當防衛的定義: 刑法第 23 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如上踹昏犯嫌並未逾越必要之程度,不罰,不然抓到小偷,把小偷揍成豬頭的鄉民豈不都要吃官司?
引領國家民族從幽暗走向光明是吾等的心願 -
世風日下,電車內殺人都發生了,有品運動能不趕快推行嗎?
看到新聞的第一個感想
這世界瘋了啊
看一眼要人一條命
太誇張了!

有時候覺得....
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看著教育.治安敗壞......

卻一點辦法也沒有?!

yamatom wrote:
看到新聞的第一個感想...(恕刪)

這個在台灣很常發生
還有看對方不順眼殺人的例子
女朋友長什麼樣子能PO圖嗎
我懶得去看新聞
今天去診所
我還一直偷喵隔壁胸部快爆出來的女生

還好她旁邊沒有男友
哈雷路過 wrote:
今天去診所 我還一直...(恕刪)

因為你看的是右邊,他男友在你左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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