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216005 wrote: 一般警員大概警校畢業之後就沒開過槍了吧?!...(恕刪) 對不起,每個月至少有一次常訓,其中近迫射擊跟五環靶射擊至少要各打 10 發,所以每個月至少會打 20 發,但每家公司的常訓實施不一。
my216005 wrote:啊?!真的嗎?!歹勢對警察訓練的詳細內容不了解,抱歉~抱歉!!!...(恕刪) 別客氣了,一般人對這些內部的事情是無從得知的,但縱使有這些每個月都固定的訓練,然實際能應用在現實的情境,並立刻反應的,真的是很不簡單,也真的很慶幸這位小隊長能平安無事。
poyangtr wrote:曾經去過幾次愛河附近的特勤隊...裡面某些隊員的江湖味超重...(恕刪) 從蘋果日報上那張特寫(警方在嫌犯劉傳成倒地的現場圍起封鎖線,荷槍實彈戒備。羅琦文攝)就可看出了我認為這樣的警察才適合打擊犯罪除了臥底容易外平常更能震懾住歹徒佛教都有怒目金剛了何況人間
對方都開槍射擊了你還要警察怎樣?乖乖讓他打?還是你要怪那個開槍的沒看旁邊人來人往就開槍?至少今天的員警是特勤中隊的 他們的訓練絕對比一般員警好多了不然他們特勤中隊幹假的?================================================另外我個人認為歹徒已經開槍射擊了這時非致命性武器也不太適當吧?(如TASER等@@TASER的射程是15M不過TASER的確可讓一個成年男性瞬間全身癱瘓倒地因為個人體驗過TASER但是我認為非致命性武器比較適合用在對嫌疑犯例如 他們在一開始盤查時 看到可疑人士又想逃跑的話(例如一開始的狀況 不過這個有帶槍 不太適用)反正TASER驗不出傷=3= 只有被導線的頭打中的地方有如針頭刺過般的小傷口~
my216005 wrote:那些東西國外早就有了...(恕刪) 不過對於持槍歹徒,國外大多也都是用槍反擊。不過會盡量打不會死人的地方,如:雙腿等...要不然就是找狙擊手,打壞歹徒的槍械。對這一點,抱持懷疑的態度,在國外對警察開槍大部分是穩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