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乾物燥小心火燭 wrote:
從第一頁看到最後一頁...(恕刪)
現在要進軍網拍,已經不可能了...
他要達到話題的效果,也達到了
他之所以在士林開店,目的是看到人潮
還有吃下周邊成衣攤販的市場
因為,他知道,那些攤販批的衣服,貨源都跟他差不多
他有資金,攤販小店家沒有...
周小姐,守成算是不易,但是這就像王雪紅創台達電
差不多意思,背後是他老爸的資金...而他靠的是家裡親戚的工廠
今天書讀不過別人,換個角度,一樣也是成功
真正能夠說厲害的,就是能夠在現在打敗他,搶下他市場的人
看到他今天什麼都達到了,不知道有人還記得前幾年
我記得一條新聞,一個女生傻傻到五分埔批貨,結果堆了家裡都是..
不知道是真是假,還是一樣也是行銷,有人可以提供打敗他的方法嗎?
不然都只是評論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