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這名詞原本應該是和"上流社會"名媛淑女同等社會位階只是被濫用嚕依偶看是成為該行業公認名列前茅的模特兒,就可以稱以名模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所以除此之外,偶認為模特兒這名詞,還需要更專業的名詞劃分..第一次剛入模特兒這行業的,絕對不能稱作名模,而是應該稱作處女模入模特兒這行業粉久,一直能維持聲名不墜保持一定行情的,應該稱作是保鮮模入模特兒這行,但大多時間只在陪大老闆、官員交際吃飯應酬給足面子的,應該稱作面模入模特兒這行,卻同時兼差幫人按摩等服務的,應該稱作 馬來模入模特兒這行,卻同時在兼差援助交際妹或是酒店妹的,應該稱作 泡模這是偶認為更專業的劃分 各位大大意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