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知道現在市府是在搞啥,郝市長濫權到這種程度。你說動新聞的內容過於腥羶色,不加修飾的報導出來,有違道德風俗,該罰!這是對的,我也認為那是你市府的職權,畢竟那是有法源依據的,例如兒福法或是出版法。但是錯就是錯在不應該限制動新聞或蘋果出版範圍,市府沒那種權責,就連馬騜也沒有,應為那是違反出版法的。市府公然違法,簡直就是濫權,不尊重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集出版自由。我在強調一次,出版的內容是可以被批評的,可是不應該去限制它發行管道,否則就是回到以前戒嚴的時期,這對很多媒體而言,都是一種壓力。你若不信,我跟你賭,今天是限制蘋果,明天搞不好中時或自由說了政府不愛聽的話,也被限制,限制到後來媒體什麼該說,什麼不可說的標準變成由政府來界定,到時候各家媒體為了生存,都變成歌功頌德,拍馬屁媒體,扭曲事實的媒體。有這樣濫權的政府,難怪今天我們的新聞自由度,嚴重倒退。扁政府時期,台灣的新聞自由度是全亞洲第一,全球也有32名,馬騜上台至今,已掉到43名,還有趨向嚴重的程度。這......後果是很嚴重的!
earl258 wrote:因為其他新聞對選情殺傷力太大.舉例監聽MSN 、SKYPE、捷運撞車、憲兵穿XX背心、賄選被抓..每一項都很大(恕刪) +1利用這個來轉移一下焦點,因為有人震怒:X的,不是叫你小心一點的嗎?怎麼搞到被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