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34歲
退伍到現在10幾年,工作加起來不超過一年
平時靠父母供養
有錢就去喝酒.酒店
沒錢時就跟身邊的朋友借錢,可以借的都借光了(只要是見過面的都借).朋友的朋友的朋友也照借不誤
有次跟他媽吵著要SONY 液晶電視,他媽不買,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半天
跟朋友去唱歌,趁大家酒醉之際,偷了所有人的手機放他身上,但是忘了關機,電話一打,他的身上出現4.5種的手機鈴聲,被朋友圍起來打....隔天裝沒事出現

之後想錢想瘋了..去幹網路詐騙...現在人在土城...

被通緝期間 打電話給朋友叫朋友幫忙籌錢說他要偷渡到大陸,我朋友直接通知警察.....
這樣不知到算不算是尼特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