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幾年,我們可能像先進國家一樣,要大量引進大陸和東南亞的醫護人員。
其實,目前社會上並沒有體認到「孩子是大家共有的未來」。
在這個理念下,孩子的生產和撫育,應該是全部人的責任,包括像我這種不生育的人。
我覺得可以這樣:
1. 孕婦和安胎育兒的婦女,可以向政府提出待產假和育嬰假之請求,然後「知會」雇主。也就是說,雇主只能接受並安排交接事宜,無權否決。而待產假最長可為八個月,育嬰假最長一年,要請多久由自己取捨。
因為這就像「教召」「出庭」一樣,都是公假,既是產婦的權利也是義務,雇主不准拒絕。
2. 請假期間,由國家來支付孕婦和安胎育兒的婦女的薪水,每個人月薪相同,例如四萬元(我暫且以平均薪資來假設)。等於這段期間,這位媽媽就是個短期公務員,領國家的錢,負責為國家養兒育女。
3. 生產的健保補助還要更周全一些,讓有困難的家庭也可以受到醫療體系充分支援。
4. 找個名目跟「高污染高耗能」的產業增課環境稅,來填補財政缺口。一頭是該顧的沒人顧,一頭是該加稅的沒加,兩個配在一組剛好。
這樣一來,原來高薪的婦女可能就不願請太多假,因為不划算,還不如在可忍受範圍撐著點工作。而原來薪資較低的婦女,就更可以安心生產育兒了。
雇主有意見,去找政府囉嗦,不准直接找產婦麻煩。
司法及勞工單位可以成立「生育法律顧問團」,好好替這些媽媽來跟雇主團體周旋。
地方可以辦「公立安胎育兒中心」,位階比照衛生所那樣的機關,集中解決相關問題。
有錢的自己會去找高級的地方,要省錢的小老百姓就到這裡來。
一個人帶一個孩子,還不如一群人帶一群孩子。
這樣可以預防掉許多產後憂鬱,和欠缺育兒知識,孤立無援的案例。
團結就是力量,也是最節省社會資源的辦法。
我相信中小企業反彈不致於太大,而那些吸台灣老本的高耗產業,也本來就該扛起這個責任。
這樣會不會比較有建設性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