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務部長明確主張: 暫停執行死刑... (一個都不能死 部長賭上烏紗帽)

快停權了 wrote:
讓她丟! 讓她丟! ...

但... 千萬不要出片... 我不看!(恕刪)


錯了,應該要讓她出片,強迫死刑犯每天收看,讓牠們知道什麼叫做生不如死,什麼叫做活著比死去更需要勇氣.
某一樓的那位"仁兄",陳進興不要死刑,假釋後出來住你家隔壁好嗎?
陳進興:昨天看了王部長的報導後,深深的體認到,原來我死得好冤枉啊

其他死刑犯:哈哈!! 丹固丟西哩A啦

要廢除死刑
那先容許平民合法擁有槍械
反正政府做不到的
小老百姓自己做
千年之夢 wrote:說即使丟官也不在乎

他還以為自己是個官勒...挖..好大的官喔
該走人了.還賴在那裡不走..丟人
可以告訴我她做了什麼事嗎....好像沒做啥事....
從王清峰說的話, 就知道台灣還是人治的社會, 並非是法治的社會~~
虧她還是法務部長, 難道不知道政務官應該依法行政?
(公務員在為難小老百姓的時候最喜歡掛在嘴邊的就是"依法處理", 換成部長就不用依法處理了?)
廢除死刑會不會有一些情況是:
1. 警察如果執勤時開槍把嫌疑犯打死,這算不算違法?
2. 有一些只會說"意義是三小,我只知道義氣"的小混混,拿著槍,在警察局門口火拼,警察拿著雞排在門內看。
3. 姦殺別人,法律只顧活著的加害人感受,而被害者死都死了,就別計較了,所以會有一種"活者"為大的情形。
4. 槍枝開始氾濫,來源是軍中,反正這麼多武器,少個一些些"又不會死",而且,賣槍的利潤這麼好,哪個長官敢來擋,就會有小弟出面把長官暗殺掉。



歹勢,以上是個人想像而已~~
千年之夢 wrote:
法務部長昨日再發表理...(恕刪)


笑話...

只擔心另一個家庭的傷害(應該是加害人的)

卻漠視被害人家庭的傷害



死刑最危險的刑罰

但不會無故去懲罰無罪之人

即使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

審判過程中嚴謹細密

又有可上訴管道

還怕什麼??




說丟官也不在乎???

妳還是自己下台吧

多少還有點面子

若等丟官下台可是更沒面子
+1
鋼鍊手指 wrote:
要廢除死刑
那先容許平民合法擁有槍械


冰冰姐,妳看她啦~
我們大家一起來
冰冰姐~冰冰姐~
冰冰姐~冰冰姐~
套句大秦帝國的台詞...
"要法治,不要人治"...

只要今天我國法律明定有死刑,就應該執行,
豈可因為王大部長卡在那裏,說真的,她卡那裏賺她自己的好名聲.....
其他被害者家屬作何感想....
這叫做有法治的社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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