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viswu wrote:
騎越野機車進去絕對應該被譴責
但是公部門動輒以封山封路的方式來管理,更令人憤怒
有人犯錯,應該就要懲罰犯錯的人
但不相干的其他人為何要遭受池魚之殃? 預設大家進去都會犯罪嗎?
進入生態保護區的的權利,他們憑什麼被剝奪?
老大心態! 無能的管理者,也該被唾棄!(恕刪)
你都知道是生態保護區了,限制進入,或不許進入不是很正常的事嗎?今天是他們還沒造成無法彌補的破壞,
難道非得要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再來禁止?個人贊成如有必要,用完全禁止的人類進入的方式來保護當地生態
,也許我們看不到美景很可惜,但如果當地被破壞了,就不止是可惜,而是遺憾了,我們都是人無法預測誰會
犯錯,誰不會犯錯,既然無法預測,就用最保守的方式,人類已經破壞太多地方,留一塊淨土給未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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