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730914 wrote:實在"有夠不爽"昨天...(恕刪) 一點小事也要鬧大 真是無聊 這個社會真的是病了 既然管委會有規定在 本來就要去尊守不然有種就去管委會翻桌 不要找聽命管委會的保全出氣 他只是聽命行事
kellenhuang wrote:一點小事也要鬧大...(恕刪) 如果今天保全態度好我們也不會鬧大啊問題是他打室內電話上來就嗆的要命他從以前態度就很差我們才會爆發況且管委會的規定從來沒有"公告"過不能開關燈法律規定也都是公開的吧社區規定不公開放在抽屜裡誰知道啊?如果說規定你都會遵守我想你一定是從來沒有超速 闖紅燈 紅燈右轉 沒有亂丟垃圾過的好公民吧!!而且,我們去管理室看了規定才看到他所說"有規定"的那一條是指不能喧嘩吵鬧,不能養寵物所以我們開燈的開關聲吵到其他住戶了????再說今天總幹事打給我們也說"並沒有禁止開燈"總幹事都說沒禁止了他在囉嗦什麼??
身為大樓保全..我提出我一點點看法..以我自己所在的大樓為例~我們社區也有燈火管制的規定~(至於是否明文?我不知道..只知道從前一家保全公司手中接下這個案場就是如此規定..)而我個人也曾接獲住戶要求晚上多留一盞燈的要求..對方甚至跟我抱怨過跟前一家保全公司或跟我公司之前的總幹事也提過相同要求,但都未獲回應..我當天跟住戶溝通:[請問府上大都幾點就寢?我在我的職權範圍裡給您方便..依照管委會目前給我的指令是得晚上第一次巡邏時就得關掉所有公共區域的燈光,但因為社區給我的巡邏時間有小部分彈性.因此我盡量配合府上就寢時間來關燈.目前我所能為您做到的僅能至此..如果真的您需要較量的照明~建議您可以跟該樓層的委員反應,或若您有意願待管委會召開時您可以再場旁聽並提出您的意見..]而我的住戶並未出席管委會,而我也確實在我的職權範圍內配合了他們,主委是有問過我為何關燈時間變晚?我也據實以告:住戶反應晚上公共燈光關閉後,住戶晚間類似要倒垃圾或收取信箱信件時覺得頗為困擾,再者該樓層有部分個人工作室職員下班時間較晚,燈光全關部分女職員心裡有些害怕..而當主委聽到這裡就認同我的想法與做法...當然事情就這樣解決..因此..我建議有相同困擾的版友是否先至管理委員處反應或管委會召開時抽個十分鐘旁聽一下?並有意見提出來討論?台灣人很討厭的就是台上主席問:有沒有問題?台下一片無聲..等會議結束什麼雞毛蒜皮狗屁倒灶的問題都冒出來..保全或物管公司不一定是從大樓落成就在大樓裡服務很多事情是不是明文規定?老實說他們也都得查閱..就跟警察不可能整本刑法都背的滾瓜爛熟一樣..很多事保全人員只是負責執行層面(執行技巧就端看各人..)..我們也只是<食君之祿忠君之事>阿..希望..在下在此提出我的經驗能幫幫有看到此文的在各個大樓執勤的保全員和各位住大樓社區有類似困擾的版友..再者..在下對樓上部分版友認為"保全不過是住戶請來看門"的看法感到不能認同..先不提某些指標性豪宅的保全公司還提供所謂類似五星級飯店式的管理(如代客叫車,衣物送洗,小孩接送..等服務)以我自己本身為例..我們公司照合約只提供大樓和停車場出入管制,信件收發,消防電力系統操作,緊急事件發生的應變處置..等基本保全公司都有的服務.但我個人執勤時也碰過如住戶貴重物品暫寄(如高級車的鑰匙,皮包,甚至金錢(難道是覺得我像運鈔員?!)..也有過幫住戶設定網路..其實,現在的保全公司服務契約上都說這叫"客戶交辦事項"..這個也是保全員會提供的服務啦,而不是大家所想的"坐在門口聽著收音機,對住戶或訪客點個頭那種"(所以我討厭人家叫我管理員,小弟是保全員!!你可以叫我安管員甚至叫我警衛也ok.就是別叫我管理員!!
mango12345 wrote:如果今天保全態度好我...(恕刪) 糾正一點,社區規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在社區成立管委會後,提出規約由地方政府核可,然後公告實施沒有去索取、查閱,是自己的問題,不是他沒有公告,或者放在抽屜就跟法條那麼多,都有公告,你不知道是你的問題,不是法條放在抽屜一般社區規約都會印成冊,放在管理中心讓住戶索取,去找來翻翻,不要隨便抱怨火氣不用那麼大,針對保全你也只能提出態度不好的申訴,直接跟他嗆也沒用,他不歸你管,他是保全物業工司的員工,不是你的小弟,保全物業與社區簽約,你不過是付錢給公司的眾多人其中一個,你沒有權利對他怎麼樣況且他執行的是社區管委會、社區住戶的交待事項,並沒有錯,事情還是要找管委會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