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那位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提告的31人中 其中之1人 被D文修正後重新PO

honwen2157 wrote:
您大概不曉得在台灣講...(恕刪)


小弟在伊莉討論時
沒想到
也有人聲援這位""魯教授""
留言給小弟要告我


如果真的要告~歡迎
小弟也想知道
沒有指名給誰
也算毀謗?
對方自己對號入座~也是我們的錯?
好多學法律的人贊成廢死刑

我真的好想知道為什麼喔????
pk722231 wrote:
好多學法律的人贊成廢...(恕刪)

這樣才有錢賺啊

人死了

你要辯白。有可能嗎?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有些人到歐洲過水拿個學位回來,
就自以為高人一等,
發表一堆不堪檢驗的謬論。

究竟是奴性太重,
在洋人面前自慚形穢,
導致思考能力趨近於零?

或是......西餐吃太多的後遺症呢?

不食人間煙火的天真想法...
讓她繼續教書也是教出一堆法匠罷了.

要告的話Come and get them!
等妳喲~揪咪~
新三民主義:鄉民,公民,庶民
chnmay wrote:
自己被罵都無法去原諒別人了
還要家人被殺的家屬去原諒加害者
真是最佳的寬以律己嚴以待人典範


我覺得你說的真好!!
樓主就拿這幾句去堵它的嘴
這到底是什麼國家?廢不廢死又怎樣?
憲法規定要依法行政啊!三審定讞不就要槍斃了嗎?!

整個國家上至法務部長大學教授都不守法是怎樣?

要廢死麻煩去立法院修法呀!
台灣有這樣的官跟這樣的為人師表
想請問誰要守法?

最後懇請摔顏如憶的那位警官去台中執勤
是在facebook上留言被告?

奇怪了,就我印象所及臉書的伺服器在國外
如果有人向警局提出告訴,流程應該是

受理=>跟臉書要發言者相關資料(重點是IP)=>跟國內電信業者比對找出發言者
(可不是告訴人指說這個帳號是誰就算數)
臉書伺服器在國外,根本就不見得會理臺灣這邊的要求
再說了,也太麻煩,除非是什麼達官貴人否則警察根本不會想理才是


我記得之前的新聞就有類似的事件
最後也是因為臉書伺服器在國外就沒下文

這些讚成廢除死刑的人

如果連言語上的暴力都無法忍受

那怎麼能要求喪失生命的家屬

甚至害怕將來生命也可能受到侵害的一般人

對死刑犯寬容?

ff3 wrote:
這些讚成廢除死刑的人...(恕刪)


說的好...

應該留言給"盧"小小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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