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時代M01大酥文字樓約滿(2010-2012)搬家,詳情請見48593樓(新家一樣在01內喔!)

今天上班時一邊玩iPOD touch 一邊看少女時代的照片,
然後晶圓廠的領班大嬸看到我iPOD裡面的照片,
就說:這個妹這麼正,你女朋友啊?
我說:我也希望啊?
結果她靠過來看仔細一點,
就說:這明明就那個演韓劇的那個.....允兒嘛!!
我回說:大嬸,妳都幾個孩子的媽了也知道她啊,
大嬸說:她們這麼紅,怎麼會不知道啊!!
很好,
公司內已經五六個都這樣說了.....
各位大酥應該都已經知道

10月16日,看演唱會

這件事了吧!?
今天晚上沒播少女上學去
是改到明天播?
SNSD Fighting!!!
GO! Taiwan wrote:
本來就不公平了阿如果...(恕刪)

至少我不是倒店咖
乾脆叫01辦個嘴炮大亂鬥的比賽好了..........

當上了嘴炮之王的人,可以到01總部,由蔣大親自頒獎狀給你好了..............

或者也可以來個反韓大亂鬥....................把整個閒聊區給爆了.........

這樣不是很好嗎.............
Paul+C wrote:
來來來~看MV 學發...(恕刪)


這個很有意思
SM TOWN有一定的機率會有台灣場,圓頂正在跟韓方洽談中,
現在進度是在找場地,畢竟那種All Star場只靠小巨蛋是不夠的。

大家期待少女們今年在台灣開唱兩次吧! :)
靜掬忙內笑,輕過秀英腰。一抹西卡顏,半分潤娥嬌。再抽太妍美,舞弄孝淵潮。雙妮瀲豔起,窈窕俞利高。
一個討論區都不能好好得讓人使用
人家在此發言 沒有違反這裡的規定 就趕人家
真是奇怪

前兩個大樓倒了也奇怪
難道幾個人失誤的發文就會讓整個樓唯讀
難道樓主還要管理回文者的發言嗎?
只要有人發言失誤 其他人連帶不能討論?
明明就是個別使用者的問題 不能個別處理?

如果要按照規則
前面有人發言明顯違反第13條
我也沒看到有移文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

況且依據第17條之處罰
是針對"會員"
並無針對討論串之懲處方式
為何獨獨針對其討論串做出唯讀(又不是有爭議的文章)

17. 違反上述版規,且一再違反的會員,站方會視狀況設定不同天數的停權處理方式,或直接關閉帳號。請會員發言前,務必先閱讀板規,珍惜得來不易的網路資源,謝謝配合。

真的要依照 就請好好的依照吧!各位
大酥們的無視大法可是很強的..
句點?
沒看到啊~"~
randyeee wrote:
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恕刪)




NinjaEgg wrote:
怎麼一進來就看到一堆腦殘~還是沒藥醫的那種

01現在只剩"偽"開箱文有點價值而已~"~
剩下都是大家打嘴砲!!~
反正嘴砲無敵~認真你就輸了~
有些人就是不明事理...兩碼子可以扯在一起..腦袋有洞??
看了很倒彈耶~實在是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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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頭殼有破洞....阿搭嘛空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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