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CKETT wrote:法學緒論一開頭就提到法律的不能與不周全之處 ,學法的以為玩法天經地義 ,仗著懂法律條文來搞 ,一個阿扁就是個例子 .....如果今天丟錢的是黑道大哥 ,這位學姊還玩這套嗎 ??法律是欺負好人用的 .......... GOOD...如果是黑道大哥.. 敢玩這套真的是不要命了..果然是欺負好人用的..
法律不過是道德的最後底限一開始人性本善 自然不會有法的約束而人開始走向偏門 自然會有想要鑽法律的漏洞 知法玩法道德不過是人心中的一把尺 該作還是不該作學法的人真的不知道嗎別人犯錯 罪該萬死 自己犯錯 開始找理由癈死團體們 你們說法的同時 你們有尊法嗎台灣的法律有死刑 為什麼你們還有不同的聲音出來呢你們不是說都要尊法的嗎....還是學法的人 都是利益投機人員 看那裡有洞就拼命鑽忘了什麼是是非 忘了人的道德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報應不一定會有 但是也不一定沒有很多事都是發生在自己的身上才在後悔"沒了 才知道什麼是沒了"
說到底 都沒人敢承認 可以敵擋4萬元現金 誘惑通通都只是 再說 學姐不應該 要求回報說真的光是學姐可以敵擋4萬元現金 誘惑我就覺得他以後一定是個清廉法官 檢察官學姊還只是個孩子面對金錢就有這樣的定力 比你我強n遍律師 因為學姊個性不黑心狠心沒良心 建議學姊別考慮了
power1912 wrote:有更多的人會直接偷你的財物後,直接打電話跟你合法索取三成的報酬...如果真的這樣搞~ 我明天就改行當小偷了~~ 這個小偷真笨,偷到了當然就全部藏起來了啊幹嘛冒著被抓的風險跑出來只為了三成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