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遇過比雄獅領隊蔡季廷態度更差的人~評評理吧!

水晶骷顱 wrote:
對呀好反感唷這樣萬一...(恕刪)


愛看笑話的人我覺的比較令人噁心,跟中指蕭差不多等級.

就算在漫畫中也只是黑影或白邊般的角色罷了.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煥仔 wrote:
愛看笑話的人我覺的比...(恕刪)


愛看笑話的人跟中指蕭差不多等級?

那這種特地申請一個新帳號來毀謗另外一個人的人

不知道在你的心中又算什麼?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很奇怪的是 為啥會想上來01抱怨?

是因為知道 媒體都取材01嗎?

那應該是01泡很久才知道這習性

所以不敢用本尊發文 開分身吧?
聲寶電漿的好 akirawen都知道 請見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47&t=3078737

煥仔 wrote:
愛看笑話的人我覺的比較令人噁心,跟中指蕭差不多等級.

就算在漫畫中也只是黑影或白邊般的角色罷了

這樣叫做護貝嗎

恩,你說的算~~~!!!!
逆低公肖委 wrote:
這樣叫做護貝嗎...(恕刪)


算是吧

台灣人最近的行為也開始跟中國人一樣了

不禁讓我回想到 "小偷被打死後,小偷的兩個哥哥去领屍時也打被死的新聞"

以及在南美貧窮國家,一個少年小偷被抓到,結果被群眾圍歐凌虐至死的畫面

偷東西顧然有錯,但不代表群眾暴力是可以被接受的.

這件事,除了當事人以及被害人之外,其他人沒有給與加害人攻擊的權利.


別讓別人一絲的權利都給撥奪了. 人都會犯錯,不要逼別人往死胡同裡走.

這跟中指蕭惡搞救護車 連阿媽的一絲希望都剝奪有何不同?


中指蕭是因為避不見面,還利用父親之便,因此大家撻伐我是覺的非常合情合理.

這一些討論串的話,事情如果發生到類似的情形的話,大家愛怎麼備份我也覺的好.
現在還沒變成這樣,樓主就算知道錯,也無法改正文章了.

而備份,就是這一種逼人進死路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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煥仔 wrote:
算是吧台灣人最近的行...(恕刪)


確實太多人都當自己是蝙蝙俠

忘了觸犯了公然污辱及個人資料保護法!

不可不慎~~

另一種形式的霸凌而己!!也是暴力的一員
その価格ではお受けできません、割引率を上げてください。

煥仔 wrote:
愛看笑話的人我覺的比較令人噁心,跟中指蕭差不多等級.


你覺得這整件事是笑話啊

(所以你很噁心)

lee884309 wrote:
你覺得這整件事是笑話...(恕刪)


我不覺的好笑,你覺的中指蕭的行為會讓你開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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煥仔 wrote:
而備份,就是這一種逼人進死路的一種"手段"

做錯事道個歉有那麼難嗎?
什麼叫逼人進死路,
只要道個歉,
一般人都會選擇原諒啊!
難道你認為死不認錯很好?

煥仔 wrote:
而備份,就是這一種逼人進死路的一種"手段"...(恕刪)

那如果無憑無據把別人的名聲搞臭,就不用負責任了對嗎? 這種袒護加害者的言論真是好笑
樓主如果出來認錯,請大家把備份刪除,這才是面對錯誤的方式。自己在那邊裝死,還要別人來原諒她這不是很好笑嗎?!

不要亂用"霸凌"這個詞彙好嗎? 對弱者欺凌才是霸凌,中指蕭事件中誰是弱者呢? 是那個躺在救護車等急救的老奶奶吧!
中指蕭才是在霸凌我們大家的道德底線好嗎!!

這篇發文的樓主指名道姓作嚴厲指控,萬一害領隊工作都丟了,難到領隊就活該倒楣嗎?
亂講話不道歉想用偷改文的方式來處理,這樣的行為才是不可原諒。有錯就要面對不是講一些似是而非的歪理就把責任推給備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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