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ppy1018 wrote:後續: 明天(100.01.30)中午12點之前,如果還是得不到應該有的處理,我要的不是賠償金,我只是訴求應該有的尊重及同理心,我也告訴家人我的立場,今天如果要和解就是捐1萬元給南投家扶中心。後補:很感謝大家的回應,也希望要看文章的同時在看完再做評論加上很多細節我沒交代清楚,是我疏失我後面補一補,我沒有要賠償金,我也不需要下跪道歉還是如何? 沒要賠償金,怎麼又有個1萬元呢?
asppy1018 wrote:asppy1018 wrote:後續: 明天(100.01.30)中午12點之前,如果還是得不到應該有的處理,我要的不是賠償金,我只是訴求應該有的尊重及同理心,我也告訴家人我的立場,今天如果要和解就是捐1萬元給南投家扶中心。 上面這一段不是你自己打的嗎?記性真差耶.
asppy1018 wrote:果然一堆不看清楚別人打的文章及我所說的和回應其他網友的文章,不搞清楚來龍去脈的人居多,也完全不解其意,當你義正嚴詞發表意見的同時,你是否有用同理心在看待這件事情,及很認真的把整篇原文和回文都看過一遍,所以囉!對於以上的指教我虛心接受。 好笑~~~~你有嗎??司機有幫你保管物品的義務嗎??你有同理心嗎??好笑前面講大家都不懂,後面又冒出虛心接受你嗎更可笑,大家都看不懂亂發文,你虛心接受個鳥喔一下要和解金,一下不要又來了一個反斗城的案例,牽來牽去............還是要錢而已你那包東西,是值多少,笑死人
東方海皇 wrote:那你就有同理心嗎?...(恕刪) 我沒同理心 就不會要求 拿我東西去的國光客運公司員工捐錢給家扶中心我不需要他的賠償 我東西掉了是我自己的問題 重點是當你撿到別人掉的東西不是因為那是別人的加上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抓到他就是拿去的人 就可以隨便侵占遺失人的物品很多深層的道理不是你看表面就可以知道 也不是打字可以打得出來的
asppy1018 wrote:運公司員工捐錢給家扶中心我不需要他的賠償 我東西掉了是我自己的問題 重點 請問你的訴求是?請用一句話簡短說出來就好請問憑什麼要要求國光捐1萬塊出來就算是給家扶中心?請用一句話簡短說出來就好這件事情你自己也有錯,那你要不要也跟國光各捐1萬出來表達你的心意呢?請用一句話簡短說出來就好最後你憑什麼就這麼咬定是國光員工把你東西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