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只要遇到政治,尤其是遇到跟中國大陸有關的事情,一定都會變成政治事件,台灣的政治我看已經到達變態的地步了,只要有"中國"兩個字眼的事件,鐵定沒有是非。之前我PO相關討論文來與各位大大一起討論,結果討論到最後被合併文章,到最後討論有點偏主題變成被鎖成唯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994406&p=27詐騙本來就是犯罪,犯罪本來就要受法律制裁,在他國犯罪當然是要受當地法律制裁,送回台灣鐵定無罪,那為何要送回台灣呢?騙別人錢很好賺,賺飽了被抓了想要無罪,台灣遇到政治就可以認為這些人是英雄,我想政治不需要搞到那麼沒有是非吧!!
2011-02-08 22:54 by yhchao樓上很多網友 把這些人當成球一樣踢到它國去當成省事可各位有沒有想過 這些人是被菲國警方所逮捕的 其中的案情 我方一概不知嫌犯所犯何罪? 是否還有其它共犯或主嫌在逃 甚至是誤捕 都一無所知今天 一個經過本國司法體系(檢警法)審理過的案子 都可能會有冤獄了更何況本案中 我方對案情中所謂的嫌犯所犯何罪不知 該判什麼樣的刑法也尚未確定就這樣把一個本國嫌犯給丟到它國 當成眼不見為淨各位認為這樣是正確的嗎?這個論點也是很好笑.今天被害人都是大陸人.請問送到大陸去審判不是更能知道事情真相嗎?符合你的是否冤獄嗎? 今天送回台灣.台灣冤獄不多.但特權也不少.這就是你的國家利益大於正義吧今天如果被害國不是大陸.是美國 我想大家都很相信美國司法公正今天被大陸抓走.的確可能我們都沒辦法去幫忙了解案情就被關了.就跟江國慶一樣今天你知道大陸這國家處處冤獄.你自己還要去惹他?就跟你在路上嗆黑道大哥一樣.死剛好而已啦
Maxtrid wrote:撇開 國家的尊嚴.....(恕刪) 真的是皆大歡喜贊成者看著那些罪犯被送去大陸可能要關到終其一生無不拍手叫好反對者見獵心喜心中暗自叫好又多了一個可以反對的炒作題材詐騙集團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家破人亡又間接造成多少人生活習慣上的強迫改變影響的層級實在是太廣泛了怎麼可以讓他們回來台灣輕輕帶過
K200D wrote:至於人犯要在何處受審蹲牢 本來就是要透過外交正常程序協商 而不是直接引渡到中國只能說這是外交上的重大挫敗 提到外交,其實我覺得近幾年外交部做的不錯說,繼日本免簽,歐洲免簽,現在澳洲也免簽了,想出國玩的民眾又可以多省一點錢了~~回歸正題,看了一下隔壁樓的律師專業意見,人犯要在何處受審,是沒有一定規定的,既然這些台灣人跟大陸人同夥詐騙大陸人,我覺得交由大陸去審理也是很合情合理的。話說回來,反對媒體刻意攻訐政府以謀取私利,也是合情何合理的,總不能期待反對黨或反對媒體對政府給政府掌聲鼓勵吧?那就不叫做反對黨了。
這個版上的討論都是卡在那裏法律嚴格那裏去,而不是適不適當的問題..法律有問題,各位應該要求修改法律,而不是丟給其它國家,不是嗎?就像在其它討論串有人提到,如果在美國人在台灣用電話詐騙中國人,那被抓到的美國人要送到美國還是中國?今天菲律賓就是看台灣沒有,才會如此做..,這種事也可以扯到什麼小英,民進黨?也難怪有人說祖國不遠了..
講那麼多就送過去大陸判一判蹲個十年八年~~再引渡回台灣判一判蹲一蹲就好啦想這麼多~~~以後都比照這樣辦理,看哪個還敢躲在國外亂搞~~主權只敢在台灣喊喊釣魚台有人直接送給日本怎沒出來??去個美國就當天大的恩賜,怎不敢去美國喊~~去AIT or 白宮前抗議??
犯罪地行為地都不在國內,詐欺罪亦非最輕三年以上的重案,就算是送回國內也無審判權....(刑法第5、6、7條)然後法院再諭知不受理判決(刑訴303),然後大家再開始罵恐龍法官....沒抓回來罵外交部、罵法務部、罵總統府...抓回來罵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