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白目 wrote:
如果沒有借據或匯款資...(恕刪)
從文中敘述看來
應該是走『刷樓主老婆的信用卡』一途


應該是愛瘋4的方案,先用信用卡刷一筆費用(約2萬多),愛瘋4用3990買?
費率是每月1398?然後這筆信用卡費用可以12期無息分期
所以就是,他老婆同學辦手機,以他老婆的卡付款這樣囉!
七月蘋果梨 wrote:
我比較好奇!google到什麼
如果確定是201的話,可以看到blog,
然後照片裡有一群東x國小學生(2007),
看來是某國小老師喔!(fb裡面有說他是教英文的)
如果是國小老師或英文老師,其實薪水應該也不差吧~
要是真是國小老師且還在職,直接上他辦公室去亂啊!
這樣他應該很快就會離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