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kao wrote:汽車違規跨越機車專用道,考過駕照的人都知道不能跨越白色實線(只要是實線就不能跨越) @@汽車100%要負擔全部責任 @@ 如果是這樣的話,請教我們怎樣開車吧!尤其是在這樣的路段:右轉、路邊停車,或是從路邊切入內側車道。
白河收費站 wrote:那個男的,整個傻在地...(恕刪) 撞到的當下一定傻掉~這是一定的不過騎那麼快幹嘛~趕回家也不用那麼急吧!!~再怎麼快也要7天那台汽車要靠邊或轉彎也打一下方向燈女生好屌喔!!~撞到後馬上爬起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這條馬路機車只有一線道可以行駛,明顯是違反政府自己的規定!!
wtkao wrote:汽車違規跨越機車專用道,考過駕照的人都知道不能跨越白色實線(只要是實線就不能跨越) @@汽車100%要負擔全部責任 @@...(恕刪) 南極大陸 wrote:如果是這樣的話,請教我們怎樣開車吧!尤其是在這樣的路段:右轉、路邊停車,或是從路邊切入內側車道。...(恕刪) 對啊這樣怎麼開....
wtkao wrote:汽車違規跨越機車專用道,考過駕照的人都知道不能跨越白色實線(只要是實線就不能跨越) @@汽車100%要負擔全部責任 @@ 白色實線左邊那兩條寫著禁行機車的車道,叫做快車道(請不再無知的叫它汽車道),白色實線右邊的那一條叫做慢車道(也別無知的叫它機車道,因為法律上的慢車是腳踏車,不是機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八、車輛:指在道路上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 或以人力、獸力行駛之車輛。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