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離者,晉文公之理也。過聽殺人,自拘當死。文公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李離曰:「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傅其罪下吏,非所聞也。」辭不受令。文公曰:「子則自以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離曰:「理有法,失刑則刑十,失死則死。公以臣能聽微決疑,故使為理。今過聽殺人,罪當死。」遂不受令,伏劍而死。-史記
李離,是晉文公的法官。他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發覺後就把自己拘禁起來判以死罪。文公說:「官職貴賤不一,刑罰也輕重有別。這是你手下官吏有過失,不是你的罪責。」李離說:「臣擔當的官職是長官,不曾把高位讓給下屬;我領取的官俸很多,也不曾把好處分給他們。如今我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卻要把罪責推諉於下級,這種道理我沒有聽過。」他拒絕接受文公的命令。文公說:「你認定自己有罪,那麼我也有罪嗎?」李離說:「法官斷案有法規,錯判刑就要親自受刑,錯殺人就要以死償命。您因為臣能聽察細微隱情事理,決斷疑難案件,才讓我做法官。現在我聽察案情有誤而枉殺人命,應該判處死罪。」於是不接受晉文公的赦令,伏劍自刎而死。
chiang:圖先貼上來看看,基本上正妹都有小惡魔後台無敵通行券的
kunfeng2002 wrote:
你相信法院我相信自己...(恕刪)
我並沒有都相信法院
但我更沒有理由相信媒體的輿論審判
更別提網路鄉民的瞎起鬨與起摩奇自由心證
在這件事上我就是持中立等待看進一步的證據的立場
很多人都已經先決地判定那司機有罪了,是吧?
問題是:憑什麼?
你是當事人?你是目擊者?你是做筆錄的警察?你是檢察官?你是承審法官?
這些人每一個也都只看到事實的一部分
不是嗎?
審判的功能就是把這些人的一己所見全部統整起來追求一個最可能趨近事實的真相
法官只是裁定司機無逃亡之虞不需羈押可以交保
又不是判他無罪
法律程序都還沒開始
已經一堆人在司法已死恐龍法官犯罪天堂
我看台灣是激情理盲天堂,媒體操弄的天堂
我說的是要講究證據,依法審判
現代社會法治國家你不講證據不講依法,要講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