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in5630 wrote:再說下去會被當成眼白...(恕刪) 我也覺得怎麼有些人的邏輯那麼奇怪,雖然這事不是很重要的事,但想一想,什麼叫“約”?就是雙方都說好的嘛,又不是單單收貨人一方指定的!約了18:10,那好奇怪,為什麼當初不說這個時間不行,送貨員你既然答應這個時間,後來卻又說什麼會擔誤後面的,那是怎樣?要就不要約嘛!我相信那個送貨員也不只約了樓主的時間,後面的呢?那個時段是交通尖鋒,送貨慢了應該都能被體諒,如果那天交通順暢,早半個小時到,樓主或其他的人也要請假回家去收貨嗎?不過由此也可以看到,很多人是這麼的不重視自己跟人家的約定...,不過我也相信這些不重視自己跟別人約定的人,應該也都會很寬宏大量別人不照著約定走...
UPS還不錯,時間還可以約到用"分"來算的我在日本,不管他們黑貓,郵局,還是佐川急便都用過因為他們送貨都是用時間段,就是幾點幾分可以在家收東西來分的不過最怕的就是時間有約了,用貨單號碼上網看已經送到我這一區來,結果等到時間過後卻沒人按門鈴上網查卻看到配送狀態上變成"收件人不在",當下真的會幹的要死